發佈於:2017-09-25

司政洛桑森格在議會解釋印度流亡藏人入籍問題


  

【西藏之聲2017年9月23日報導】藏人行政中央司政洛桑森格今天於西藏人民議會中,就印度流亡藏人在入籍時所需注意的事項進行了說明。他指出,與其他歐、美、亞洲國家不同,印度給予流亡藏人各種特殊待遇,也正因為如此,印度官方要求入籍後的藏人不得居住于特給難民的定居點,這項規定無可非議。

今天(9月23日)上午,十六屆西藏人民議會四次會議繼續對內政部工作進行討論。會議所關注到的議題之一,是流亡藏人申請入籍印度後,能否繼續享受難民待遇的情況。

印度政府在制定各項援助政策、給予流亡藏人特殊待遇之際,也要求已經入籍印度的人士,必須放棄作為西藏難民而享有的權利待遇,包括不得繼續居住在印度政府提供的定居點。

藏人行政中央司政洛桑森格今天在議會中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說明。他指出,《流亡藏人憲章》規定流亡藏人不論是否有入籍其他國家,都為西藏公民,都具備申請藏人繳稅本及參與流亡社區選舉投票的資格。然而,《憲章》也規定,藏人必須遵守所在國家與地區的法律。

洛桑森格指出,印度政府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已經入籍的藏人,不得再繼續居住于藏人定居點。他表示當年藏人官方向印度政府申請土地時明確指出,是為了安排從境內逃亡印度的藏人難民,今天的各大藏人定居點,都由印度政府提供,目的也是為援助流亡藏人。

印度政府要求已經成功獲得印度公民身份的藏人不得再享受這些待遇,無可非議。入籍印度的藏人可能對此不滿,但司政呼籲各方應在選擇入籍前,審慎思考各種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