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2008-05-05

徐文立:我的1998西藏問題建議


  

敦促中共當局在民族問題上放棄鴕鳥政策
積極回應達賴喇嘛和平解決西藏問題的呼籲

(1998年2月4日)

中共自一九四九年接管政權以後,以高壓和懷柔兩手解決民族矛盾,在似乎平靜的民族問題之下,始終潛伏著爆炸性的危機。文革時期的“沙甸事件”就是明證。然而,中共領導人卻常常不無得意地對內對外宣稱,中國不像前蘇聯那樣存在著嚴重的民族矛盾。這種鴕鳥政策,極大地妨礙了中共接受當代國際社會普遍遵循的“民族平等、民族自決、民族自治”的原則。

近幾年,中國大陸境內民族矛盾的多次激化,特別是西藏問題的凸顯,有理由令人擔心,在中國社會經濟轉型、不可避免地要實現的政治轉型中,民族矛盾的岩漿會隨著政治結構的不可避免的鬆動而迸發出來,給中國社會造成災難性的後果。

古訓曰:未雨先綢繆。

我希望中共當局在西藏問題上,再也不要無視達賴喇嘛作為西藏民族和宗教領袖崇高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再也不要一次又一次地放棄回應達賴喇嘛呼籲舉行和平談判的良好願望。

今晨從外電廣播中,我再次聽到達賴喇嘛鄭重宣告,不謀求西藏獨立,並願意在中央政府擁有西藏防務、外交兩大權力的條件下,實行高度自治。既然,在香港能實行“一國兩制”,中共有什麼理由拒絕“一國之內西藏民族高度自治”的合理要求呢?

為此,我建議中共當局:

首先,公開確認達賴喇嘛作為西藏民族和宗教領袖的崇高地位,停止對達賴喇嘛的一切人身攻擊,追補祝賀達賴喇嘛榮獲諾貝爾和平獎,並將此獎項的獲得作為全中國人民的共同榮譽予以肯定。事實上,正是因為達賴喇嘛堅持“和平理性”的政治路線,才避免了西藏境內出現如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出現的恐怖暴力事件。
中共既然一再對外表示,只要達賴喇嘛不謀求西藏獨立,其他一切問題都好談。那麼,現在就應該兌現自己的諾言,積極回應達賴喇嘛有關和平談判的呼籲。
中共當局應承諾在西藏地區實行“藏人治藏、高度自治”的原則;承諾尊重西藏的民族傳統和宗教信仰的自由;承諾西藏為無核地區(包括核廢料存埋),並協助保護西藏的生態環境,凡國家需在西藏境內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必須首先征得西藏地方政府同意,並照顧西藏自治當局應有的權益。
同時我們也希望,達賴喇嘛充分發揮自身的巨大影響力,規勸少數謀求西藏獨立的人士放棄這一要求,與中國境內各個民族一起建設一個民主、富裕、自由的中國而共同奮鬥。

同時, 我們還希望,達賴喇嘛能說服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上層人物和一切流亡在外的西藏同胞,尊重西藏這幾十年來的變化,捐棄前嫌,不算舊帳。並與中央政府協商,允許不願意在高度自治後的西藏生活的各族公民自由地遷徙到他們願意去的地方居住,並妥善安置。

同時,我們更希望,達賴喇嘛信守一再宣佈的,不在西藏恢復政教

合一的政權的承諾,在實行“藏人治藏,高度自治”的條件下,率先實行憲政民主, 建設一個和平民主的新西藏。

一九九八年二月四日農曆立春

載于2002年美國出版徐文立《我以我血薦軒轅》,此次略有文字訂正。

徐文立: 我的1998西藏問題建議(2008年5月3日再發佈)

我的1998西藏問題建議

徐文立

(2008年5月3日再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