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2022-05-18

在第十一世班禪喇嘛根敦確吉尼瑪強迫失踪27週年紀念日的聲明


在第十一世班禪喇嘛根敦確吉尼瑪強迫失踪27週年紀念日的聲明

  

今天(5月17日),是藏傳佛教第二大精神領袖第十一世班禪喇嘛根敦確吉尼瑪遭中國當局秘密劫持失踪27週年紀念日。世界各地的藏人、藏傳佛教信眾和支持西藏人士,都在每年的這一天舉辦各種遊說與和平抗議活動,呼籲國際社會就第十一世班禪喇嘛遭強迫失踪問題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並敦促中國政府向國際社會和藏人民眾公佈和根敦確吉尼瑪他家人的下落。在第十一世班禪喇嘛根敦確吉尼瑪遭班根敦確吉尼瑪遭秘密劫持的同時,他的父母以及西藏日喀則扎西倫布寺前主持、第十世班禪喇嘛尋訪領導小組負責人恰扎仁波切也和他一同失踪。因此,這一事件提醒我們,第十一世班禪喇嘛的失踪案件仍然是當今世界上強迫失踪持續時間最長的案件之一。

1995年5月14日,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尊者依照藏傳佛教轉世儀軌,確認時年六歲的根敦確吉尼瑪為第十世班禪喇嘛的轉世靈童。然而,就在三天后的5月17日,中國政府秘密劫持了第十一世班禪喇嘛根敦確吉尼瑪和他的父母,從此他們猶如人間蒸發,失踪至今長達27 年之久。

中國政府的這一舉動嚴重侵犯了《聯合國人權宣言》中兒童接受“教育的目的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並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的權利,以及“父母選擇給予其子女的教育種類” 的權利。隨著中國政府出於政治目的的綁架,根敦確吉尼瑪也被剝奪了接受宗教教育的權利,而他需要這種教育來引導信仰他的人們步向正確的方向。

另一方面,第十一世班禪喇嘛根敦確吉尼瑪和他的家人及恰扎仁波切的持續失踪,不僅是對個人公民權利的侵犯,也是對西藏人民集體權利的侵犯。因為,任命宗教領袖的權利被國際法承認為宗教和信仰自由的一個重要方面。而中國政府任命另一個藏人男孩為他們自己的班禪喇嘛,間接證實了中國政府打算干預和操縱下一世達賴喇嘛的轉世問題。

在根敦確吉尼瑪失踪後,各國政府、議會、援藏組織,包括美國、澳大利亞、歐洲議會、法國議會支持西藏小組等團體相續表達了他們的關切。世界各國的支持西藏人士也紛紛發表聲明,譴責中國對西藏宗教事務的干涉,以及中國強行任命另一名藏人兒童為第十一世班禪喇嘛的行為。

自中國政府秘密劫持第十一世班禪喇嘛根敦確吉尼瑪以來,聯合國一再敦促中國公開第十一世班禪喇嘛的下落和健康狀況,但至今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各國政府、國際組織、民間社會團體和人權維護者繼續呼籲中國釋放現年33 歲的根敦確吉尼瑪。並敦促中國政府必須通過多年來簽署和批准並載入其憲法的眾多條約,尊重和維護其國際義務。

當務之急是,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公開班禪喇嘛的確切下落和現狀,並且恢復班禪喇嘛應有的地位,為他提供適當的傳統宗教教育,成為一名傑出的宗教領袖。最後,我們敦促中國政府停止干涉其統治下,包括藏傳佛教、維吾爾族穆斯林和基督徒信眾的宗教活動。(來源:藏人行政中央外交與新聞部人權事務處)(記者/責編:卓瑪)《西藏之頁》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