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2021-05-26
舊日的尼泊爾領事館現如今是酒店(唯色2013年拍攝)
13、與Limi相關的中尼邊界協定等
最先結識的Limi青年與學者戈爾斯坦,都提到了1960年代中尼兩國簽署的邊界檔。這是否與1959年的拉薩抗暴起義、尊者及十多萬藏人的流亡,以及更早的,1950年的中國軍隊進入拉薩有關?應該是有關的。1950年代的重大轉折之變,事實上也導致了喜馬拉雅一帶的國家和地區相應的、系列的,甚至是巨大的變動。
Instagram上有一張照片,拍的是直貢噶舉教派供奉的護法女神阿企秋吉卓瑪(Drikung achi chokyi drolma)的唐卡繪畫。在面如皎月般美麗,但眉宇間充滿閃電般威力的女神像的下方,寫著:護法女神承諾保護和照顧直貢噶舉寺院及其追隨者。在1960年代尼泊爾和中國劃定邊界期間,中國人要求Limi人歸附,於是Limi的三個村莊集會向女神請示,糌粑團占卜的結果是留在尼泊爾。
當我寫到這裡,很湊巧地從推特上讀到一位尼泊爾學者于2020年11月3日發表的文章【1】,關於尼泊爾-中國邊界的歷史回顧與當前動態,並著眼於兩國不斷變化的政治局勢的分析,令我獲益匪淺。文章開頭即寫道:“尼泊爾與中國西藏自治區1,414公里邊界的社會、政治和經濟動態,在尼泊爾鮮有認真研究。部分原因是,邊境大部分地區由崎嶇荒涼的喜馬拉雅山地貌組成,阻礙了人類活動。然而,在過去五年裡,尼泊爾-中國雙邊關係的範圍,已從傳統的安全問題擴展到包括從物質基礎設施到人員及貨物跨境流動的新興趣,更多的資金和新技術已使更大的連通成為可能。”
文章概述了歷史上尼泊爾與西藏的關係,如17世紀的三次戰爭、18世紀的兩次戰爭和19世紀的一次戰爭。1791年那次戰爭很有名,遭受兇猛的廓爾喀人掠洗的西藏向滿清國尋求幫助,乾隆皇帝派大將福康安率軍幫助平定。在滿清官員的監督下,尼泊爾和西藏簽署條約。同時,尼泊爾每五年一次向北京派代表團並送禮物。在1912年之前,尼泊爾與中國的官方關係主要通過駐藏大臣。
到了毛澤東派軍隊佔領西藏,雙邊關係由藏、尼變成了中、尼,以前的藏尼條約全被廢除。西藏的政治動盪,也直接影響到北部邊界和跨境移動。這指的是1950年代中後期各地藏人的反抗和流亡,主要以康地藏人組成的“四水六崗衛教志願軍”【2】,曾在被尼泊爾吞併的木斯塘王國境內多年堅持抗擊,最終在以中尼為主的強大力量聯合圍剿下悲壯結束。
文章寫道:“在西藏自治區的動亂和難民潮中,尼泊爾和中國於1960年簽署《尼中邊界協定》、1961年簽署《尼中邊界條約》,正式劃定了邊界。”這甚至使得邊境之間牲畜遷徙的傳統線路受到限制,使得牧場管理和牲畜的繁殖出現了新問題。
“尼泊爾與中國的邊境沿線有六個主要的入境口岸……。在1961年和1974年的早期條約的基礎上,2002年兩國簽署了一項協議,允許居住在邊境三十公里以內的尼泊爾人使用‘特殊公民’證件進入某些中國邊境城鎮,而無需護照或任何其他正式旅行證件。該規定使許多邊境居民能夠通過貿易找到工作。”
文章提到了聖山岡仁波齊,是指尼泊爾充當連接印度和中國之間的橋樑,依朝聖路線,即沿尼泊爾西北與西藏自治區的邊界延伸到尼泊爾-印度邊界。印度朝聖者進入尼泊爾境內後,乘坐直升飛機飛抵邊界,再過境進入普蘭去朝拜聖山聖湖。
文章還提到了Limi山谷:“最近發生的一起事件涉及邊界界樁的臨時消失,以及在胡姆拉縣利米山谷上方,拉帕查附近出現的中國建築”。但中國方面聲稱,那是在“中國的普蘭縣境內……新建的一個邊境小康村,今年(即2020年)5月開始施工,目前已接近完成”【3】。經搜索,原來路透社等媒體在九月間報導過相關事件,指中共軍人越過邊界兩公里,占了地,蓋了九或十一棟房子【4】,其場景正是達瓊喇嘛的後人發給我的那張山谷間出現簡陋房子的照片。但尼泊爾當地長官和尼泊爾外交部長卻都矢口否認,稱中方並沒有犯界……。顯然,邊境上暗流湧動啊。
我的書架上有本發黃的書《中國西藏地方的涉外問題》【5】,1985年由中共西藏自治區黨委“內部發行”,感覺像是牛皮紙印的。作者是一個名叫楊公素的中共外交官,曾任中共西藏官員、中國駐尼泊爾大使等,也被中共官方稱其為“著名藏學家”。這裡插個八卦,這個人實際上另有本名,卻在194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後,“冒用”在大學期間奇特失蹤的同學楊公素的名字,正是民國名人也是很複雜的歷史人物楊度的兒子。而他從此就將他人的名字用了一輩子,這也實在是詭異得不同尋常【6】。在這本書裡,他寫道:“尼泊爾在西藏享有特權已達百年。……在藏尼邊境接壤地區,尼牧民隨意過境放牧,個別地方甚至逐漸被尼方占去視為尼國土地。”不知道這“個別地方”是不是包括Limi地區。
他提到了Limi,但稱是中尼邊界的“爭議問題”:“中尼邊界西部的尼米(即Limi)地區,面積估計1200平方公里,居民原為藏族,約百餘戶,分佈在三個村莊裡。歷史上,該區居民向西藏阿裡地區普蘭宗納稅,每年繳納26.5盧比。1856年藏尼戰爭後,尼泊爾政府開始干涉尼米事務,認為尼米是屬於尼方領土。後來逐漸形成尼、藏雙方共管該地。約在西藏解放前十餘年,西藏地方政府曾與尼泊爾政府交涉。雙方同意,承認尼米的居民是藏人,應向西藏交稅,但地方則是屬於尼泊爾的領土。以後該地一直歸尼方控制。”
而Limi地區,據楊公素所寫,正是1960年的中尼邊界協定,將其與多個有藏人世代居住的地方“劃歸尼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