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2021-05-24
西藏人民議會關於所謂中國和平解放西藏七十週年的聲明
今天5月23日,中國政府正在西藏拉薩舉行大規模慶祝活動,紀念其所謂的和平解放西藏70週年。關於這一活動,西藏人民議會謹代表境內外全體西藏人民發表以下聲明:
中共當局於1951年5月23日假借和平解放西藏的名義,脅迫在北京談判的西藏代表簽署所謂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也就是所謂的“十七條協議”。中國政府正是為了紀念西藏歷史上這一悲慘的時刻而舉行大規模的慶祝活動。
眾所周知,自公元前二世紀第一位國王聶赤贊普開始統治西藏以來,西藏在事實上和法律上都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國家。這一直是西藏的真實狀況,直到1949年共產中國的軍隊開始武裝入侵西藏。1950年,西藏的局勢變得非常危急,它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的地位受到嚴重威脅,儘管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當年只有16歲,但他不得不承擔起作為國家的世俗領袖和精神領袖的雙重角色。自從中共政府在1951年以暴力威脅藏人代表簽署城下之盟“十七條協議”以來,八年來,西藏人民別無選擇,只能努力尋求與中共當局和平共處。但中國政府無視該協議的每一項規定,對西藏人民實施無情的暴力鎮壓。這一發展迫使達賴喇嘛尊者與他的內閣一起離開拉薩,前往西藏的邊境地區亞東,在那裡管理西藏政府。隨著這一事態的發展,達賴喇嘛尊者宣布,“十七條協議”是西藏方面在中共脅迫下簽署的。最終,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尊者於1959年3月17日晚離開西藏流亡印度,1959年4月18日在達賴喇嘛尊者抵達印度阿薩姆邦的泰茲普爾鎮時發表聲明,放棄了與中國政府簽訂的所謂“十七條協議”。這一放棄的含義是:
1)所謂的“十七條協議”並不是在西藏和中國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簽署的。相反,是中國政府通過壓倒性的暴力方式脅迫西藏方面簽署的。因此,這份文件完全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2)在達賴喇嘛尊者的領導下,西藏政府和人民在長達八年的時間裡,想盡一切辦法尋求與中國政府和平共處的可能性。然而,中國政府的領導人不斷違反該協議的每一項規定。因此,執行該協議的條件根本不存在。因此,西藏方面別無選擇,只能宣布放棄該協議。因此,該協議仍然是無效的。
3)中國政府的領導人至今仍然高舉這份協議,聲稱他們和平解放西藏已經70年了,這只不過是一個完全錯誤的說法。即使在簽署了那份所謂的協議之後,中共軍隊還是接二連三地派遣軍隊進入西藏,最終通過暴力手段佔領整個西藏。在這個過程中,有數百萬的西藏人民慘遭殺害、監禁、毆打和超乎想像的酷刑虐待。即使在今天,西藏境內的局勢仍然嚴峻。因此,西藏不是被和平解放的,而是中國政府通過武裝入侵而佔領的。毫無疑問,我們不可能同意中共中央政府及被佔領的所謂西藏自治區政府,將5月23日這一天作為和平解放西藏日來慶祝。同樣,我們呼籲世界上支持西藏人民正義與自由鬥爭事業的各國政府不要承認這個紀念日。事實上,對西藏人民來說,這一天仍然被認為是中共政府破壞西藏的宗教、文化和自然環境,猶如黑暗籠罩著的日子。因此,西藏人民議會在此鄭重聲明,中國慶祝的這一所謂和平解放西藏70週年,對西藏人民來說是一個無法忘卻和極其悲慘的日子。
西藏人民議會
2021年5月23日 (編譯/責編:蔣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