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2021-03-19

因公開展示所謂“非法隊旗隊徽”兩名藏人學生遭中共判刑


  

西藏安多青海的兩名藏人學生因在一場足球賽中公開展示當局所謂“非法隊旗隊徽”,並在網絡上傳播相關圖片,於去年8月3日被青海省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分裂國家罪”指控判刑。


中共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在審判藏人學生先巴才讓和豆改才讓照片/維權網


 據維權網2月23日報導,中共當局指控藏人學生先巴才讓在中國社交媒體QQ空間中儲存涉嫌“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內容的非法圖片。並指控另一名藏人學生豆改才讓為和平示威,積極聯絡先巴才讓取得“非法圖片”,設計了被指控含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內容的足球隊隊旗、隊徽。於2020年舉行的第六屆青海省共和縣“聖湖杯”足球賽比賽時向現場觀眾公開展示。然後上傳到微信朋友圈。當地許多藏人觀眾和網民知道了此次事件。當局聲稱此次事件造成了“惡劣的政治影響”。

2020年8月3日,青海省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先巴才讓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當局稱豆改才讓為在校學生,且為初犯,雖犯有“煽動分裂國家罪”,但免於刑事處罰。法院沒收了兩名涉案藏人學生的手機。

關於兩名藏人學生自製的所謂“非法隊旗隊徽”具體設計細節尚無法獲悉,但外界懷疑可能和在西藏境內被禁止的西藏國旗有關。過去藏人常常因持有西藏國旗而被中共當局定罪判刑。在西藏藏人擁有西藏國旗是非法的,更不用說升起西藏國旗。但作為“中國升旗運動“的一部分,中國當局已規範法律,規定每戶藏人家庭必須在房屋上懸掛中國國旗。任何反對懸掛國旗的藏人都被視為“分裂分子”和“煽動分裂國家”,並遭到非法判刑。(編譯/編輯:蔣揚)/來源:外交與新聞部人權事務處/《西藏之頁》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