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2021-03-05

四川甘孜藏人被以“分裂”罪名判刑9年後 近期獲釋


  

據西藏之聲報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爐霍縣宗塔鄉藏人崗布日傑尼瑪遭當局以“分裂”罪名判刑9年後,近期獲釋。據悉,崗布日傑尼瑪因參與2012年1月,在爐霍、色達等地數千名藏人舉行的和平示威遊行,抗議中共迫害,遭當局以“破壞社會”和“煽動分裂”等罪名拘捕,並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同時與他被捕的爐霍寺僧侶紮西塔傑、南加等十多名藏人,也分別被判處12年至14年不等的刑期。

西藏前政治犯果洛晉美表示,崗布日傑尼瑪因在獄中多次遭禁閉和酷刑,使他的記憶和身體健康嚴重受損。崗布日傑尼瑪於2月25日獲釋後,當局不僅禁止其親友前往迎接,還威脅他若參加民眾聚會、煨桑、拍照或視頻連線等活動,都將再次被定為犯罪。

據介紹,崗布日傑尼瑪被捕前,在當地爐霍縣水利部門工作。他呼籲民眾學習本民族的語言、文化和歷史,加強民族內部團結,共同抵抗中共當局的統治。(編輯: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