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2018-04-17
據 ‘中國西藏‘ 英文網站於2018年4月12日發佈的一份報告顯示,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4月3日發佈了一份題為《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很顯然,這是試圖逃避聯合國即將對中國人權的普遍定期審查。
該報導引述中國在2007年,主要在國家宗教事務局和中國的藏學家圈內發佈的一份重要文件,通常被稱為第五號令。這項政策是共產黨試圖將藏傳佛教傳統及其法規將納入其控制之下。
所謂 ‘西藏自治區’ 社會科學院宗教研究所所長布穹在報導中稱:“10年前,西藏發佈了“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並實施了16歲以下 ‘珠古’(中國稱:活佛)培訓教育計畫……這是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重要措施,尊重藏傳佛教’珠古’的轉世傳統,以及規範’珠古’轉世的管理辦法。
這份由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4月3日發佈的“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法律保障”等五個部分。
白皮書稱:“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待宗教的基本政策……國家依法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內部事務……就是要引導宗教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
報告還稱:“中國目前約有約22.2萬名佛教文職人員和4萬多名道教文職人員目前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14.4萬處佛教寺院約3.35萬座,其中漢傳佛教2.8萬餘座,藏傳佛教3800餘座,南傳佛教1700餘座。道教宮觀9000餘座。伊斯蘭教清真寺3.5萬餘處。天主教教區98個,教堂和活動堂點6000餘處。基督教教堂和聚會點約6萬處“。
正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網站上所闡述的,普遍定期審議(UPR)是一個獨特的程式,涉及對193個聯合國成員國的人權記錄進行審議。
2013年11月,在聯合國第二次普遍定期審議(UPR)中十二個成員國代表對西藏的人權狀況表示嚴重關切,他們提到:西藏“嚴重缺乏宗教信仰自由,少數民族權利,以及聯合國官員進入西藏訪問的權利,並敦促中國政府恢復與達賴喇嘛代表間的對話“。
中國代表在審議期間回避成員國提出的問題,相反指責所謂“達賴集團”在西方蠱惑藏人自焚中國代表在回應外國遊客無法進入西藏這一問題時稱:“由於青藏高原地理和氣候條件惡劣,不可能滿足所有訪問者的請求“。
2018年11月,中國將在瑞士日內瓦人權理事會接受普遍定期審議。然而,中共當局在此會議召開之前發表這份白皮書似乎是刻意回避聯合國成員國,在審議其人權狀況時,對西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人權問題提出批評,而採取先發制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