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宣判藏人~ 八年至無期徒刑的刑期

『國際西藏郵報2008年12月18日報導』在過去的幾個月裡,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七名藏人徒刑,因為他們參與所謂的“3月14日”暴動,判決被告8年至無期徒刑不等的刑期,這是根據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中心(TCHRD),所提供的可靠消息來源 。 拉薩晚報於11月8日的報導,證實了這項消息。據報導說, 5名藏人被拉薩中級人民法院,於10月27日判處徒刑。同一法院於2008年11月7日,另判處2名藏人徒刑,共同的宣判原因,都是他們參與了“ 3月14日暴動” 。 該報導指出,2008年10月27日, 5名藏人被判處8年至無期徒刑不等的刑期,褫奪公權終身,罪名是“危害國家安全” ,或是“叛國”及搜集大量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情報提供給國外的組織的罪名。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西藏人以下不同的徒刑: 1、旺堆,40歲,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罪名是“危害國家安全”。 2、米瑪頓珠,被判定同一罪名“危害國家安全”,被判處14t有期徒刑和褫奪公權5年。 3、平措多吉,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和褫奪公權5年,罪名是“叛國”及搜集大量關係國家安全和利 益的情報提供給國外的組織。 4、次旺多吉,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和褫奪公權5年,罪名是“叛國”及搜集大量關係國家安全和利 益的情報提供給國外的組織。 5、索朗札巴,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和褫奪公權5年,罪名是叛國”及搜集大量關係國家安全和利 益的情報提供給國外的組織。 而同一法院,於11月7日判處,50歲的益西曲珍,一名退休的衛生護理人員,1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罪名是“危害國家安全”。索朗次旦,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及褫奪公權5年,罪名是叛國”及搜集大量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情報提供給國外的組織。 旺堆, 40歲出頭,一個前政治犯和關懷愛滋的鬥士,3月14日拉薩市公安局(PSB)官員,在他位於拉薩的家中,逮捕帶走他,直到2008年11月7日,法院對他宣判時,仍然下落不明。 在中國官員公布所有的宣判刑期的公告上,迄今並沒有任何被判刑藏人的詳細名稱、刑期、日期,法院的審判和其他細節的陳述。李保東,中國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的大使,在回應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 CAT )的聽證會上說, “透過司法程序, 69名藏人因縱火、搶劫、盜竊、妨礙政府職能、在街道上聚眾鬧事、違害公共秩序或攻擊國家機關等罪行,判處入獄服刑; 7人因犯叛國罪或搜集大量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情報提供給國外的組織,被判刑,以及8名仍在司法機關中進行調查。”當局早些時候還說,在西藏迄今沒有被判處死刑的,但可能因應未來的需要,而提高判處死刑的可能性。 在西藏沒有任何獨立的媒體和監督機構,所以在法院訴訟上,並沒有法律諮商代表可供選擇,顯然法院在裁定能力上出現了很大的問題。西藏人權和民主促進中心對此表達關切,在中國所謂的依法處理與審判,對參與和平示威的藏人來說是不合格的法律程序,因無法享有人權的自由,被判刑明顯的是嘲弄所謂法律和正當程序的合法性。 該中心對於七名藏人被假審判及判處嚴厲的刑責,表示最深切的震驚和憤怒。我們非常關心中國官員所說的尚有8名西藏人,正在進行司法調查中。在西藏任何的宣判,都可能被判處死刑,西藏慘遭酷刑及政治犯遭遇非人道的對待,都是有記錄可循的。該中心對該審判的透明度質疑,執法單位任意拘捕監禁後,多少黑箱審判造成了多少下落不明的藏人。因此,人權中心方面非常擔心境內藏人將繼續遭到中共政府的非法宣判,更有藏人將遭處決。


資料來源:國際西藏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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