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21名藏人遭中共非法宣判

【挪威西藏之聲10月31日報導】今年三月在西藏三區陸續發生和平示威遊行活動後,中共政府開始動用軍警採取武力鎮壓措施,近期又有數十名西藏僧俗民眾遭中共政府非法審判。 西藏流亡政府緊急情況協調小組成員西藏人民議會議員木楞塔辛向本台介紹說,西藏康區甘孜州康定縣中級人民法院於本月28對來自西藏色達縣的一名藏人判處了10年有期徒刑,但名字不詳;本月29日該法院以指控涉嫌參與3月26日康定示威活動為罪名對現年26歲的西藏僧人西熱桑波判刑。 木楞塔辛繼續介紹說,中共當局於昨天30日還對康區藏人吳嘎和諾布次仁分別判處了8年和7年有期徒刑,當時中共司法人員在審訊時,被判8年有期徒刑的吳嘎公開表示,他們展開示威遊行活動,僅僅向中國政府表達釋放第十一世班禪根登曲吉尼瑪,以及允許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返回西藏和給予藏人最基本的人身自由的訴求和願望,除此之外,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規定。 另據自由亞洲電台消息,中共當局於近期對西藏安多阿壩縣格德經學院刊物《瑪桑謝劄》的四位編輯分別判刑,其中現年23歲的魯珠平措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現年33歲的魯珠益西被判處13年6個月有期徒刑,現年42歲的次成嘉措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現年43的魯珠丹達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木楞塔辛引述中共拉薩市政府網站消息指出,拉薩市林周縣人民法院于近日對藏人洛桑才邁,又名巴桑和朵拉分別判處了1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5年,處罰2000元中國人民幣,此外,格丹曲紮、拉珍、丹巴頓珠、洛桑克久、多傑卓瑪和紮西南傑分別判處了5到14年有期徒刑。 木楞塔辛還表示,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法院對藏人平措丹巴判處了3年9個月有期徒刑,平措判處2年9個月有期徒刑,平措察丹判處了2年6個月有期徒刑。此外,拉薩市曲水縣人民法院對洛桑次培判處了9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才南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 木楞塔辛最後強調,在拉薩地區被判刑的藏人大多是因參與3月14日和15日的和平示威活動而遭宣判,而甘孜地區的這些藏人大多是因參與3月18日和平示威活動而被判刑。 據瞭解,境內藏人在中共政府的強權統治下,被審訊時無法自由聘請律師進行辯護,從而根本得不到公正的司法審判。


資料來源:挪威西藏之聲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