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T-中國新推《治安管理處罰法》模糊“損害民族與國家感情”行為定義引發熱議

【西藏之聲20230908日報導】中國官方最近公佈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修訂草案並徵求民眾意見。該法的第34條引起了不少網友的熱議,因該條提及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等的言行列為可被懲罰行為。中國民眾擔心如若實施該草案可能會導致權力濫用,也有網友批評該法過於荒謬。


圖片翻拍自東方日報

中國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829日)上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並進行了審議, 91日公佈該草案並徵求民眾意見。該草案的法律定義含糊不清引起中國民眾的討論。有網友嘲諷稱,以後你流鼻血在身上滴個紅點,別太圓,太圓也會被抓走(意指日本國旗)。

據多家中媒報導,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34條,因提及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製作、傳播、宣揚、散佈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等的言行列為可被懲罰行為,這引起了中國民眾的熱議。如若上述草案通過,觸犯者可能被拘留長達15日,以及罰款高達5000元人民幣等處罰。有網友批該法太過荒謬。

BBC等媒體報導指出,修訂草案並未對傷害中華民族感情有損中華民族精神的行為做出具體定義,這導致很多法律人士和網民質疑其可能演變成新的口袋罪

報導指出,該草案內引發最大爭議的是關於民族精神民族感情的部分。有網友質疑執法者如何單方面確定民族的感情精神是否受到了傷害。也有網友表示,什麼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和感情,一個管理治安的警察叔叔能說了算嗎?穿西裝打領帶算不算?馬克思主義也是西方來的,算傷害民族感情嗎?。也有法律專家表示質疑和批評,指該法律處罰標準模糊,若成為法律很可能會導致政府縱容濫用權力的風險。

還有網友提出疑問,在法律實踐中該如何界定、由誰來界定呢?

除了通過《治安管理處罰法》模糊損害民族與國家感情行為定義來縱容濫用權力之外,中共還在本月1日宣布將施行《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明文規定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組織成員必須是擁護中共領導、具有中國國籍的內地居民,欲進一步打壓藏傳佛教等信仰。藏人行政中央外交與新聞部發布聲明,譴責中國政府開始實施《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以加大管控西藏境內的宗教自由,並將藏傳佛教進一步中國化。

據悉,中國最近還禁止中共官員使用蘋果手機,同時強行在各大城市的車站檢查民眾手機,並要求他們安裝反詐軟件,以進一步監控民眾的言行。(扎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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