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真相

為什麼境內藏區抗議活動層出不窮? 為什麼藏人自焚事件接連不斷? 為什麼海內外藏人社會出現“中間道路派”和“西藏獨立派”? …… 自一九五九年拉薩爆發自由抗暴迄今,風風雨雨,已歷時五十八年。雖然當前中國國力和經濟正走向強盛,但藏區的動盪情勢仍然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歷史、宗教、文化、經濟等方面遺留下的問題以及現實情態,都已矛盾重重,積重難返,置西藏事態的發展隨時隨地處於瀕危的邊緣!這對於中共力求維穩的政治需求,經濟保障,無疑形成了阻礙,埋下了危機的隱患。無論如何,藏區的維穩目標毫無疑問是中共的整體戰略,未來進步與發展的重要環節,牽一發而動全身。只有溯本求源,探討和梳理出一條全新的思路和規劃,才能帶來西藏的和諧與共生,造福人民。 如果將西藏社會動蕩歸咎於“達賴集團”在背後的煽動、策劃,那麼,做為極權熾盛的中共,不去檢視自身的政策、能力和矛盾的癥結,卻把根由歸結到早已走出歷史舞台的“西藏舊勢力”… 正是捕風捉影,故弄玄虛。 相反,達賴喇嘛尊者做為佛門一介比丘,基本的道德底線就是摒棄暴力,如果說,達賴喇嘛對藏區產生了影響力,那就是在其非暴力思想的倡導下最大程度地降低或緩解了藏區的暴力衝突。若將內部政策和治理的粗糙所引發的矛盾衝突,一味歸咎於外部的“藏獨勢力”,不僅缺乏論據,也有失公正和道德。多年以來,藏區的暴力衝突得以緩解和抑制,難道是出自於中共德政或是高壓的手筆嗎?其因不言而自喻。雖然如此,但從2009年開始,西藏同胞在訴願中又相繼以自戕的方式表達了一種絕望和血淚的抗爭,截至今天,全藏區已有146位藏人自焚。2017年3月18日,又一年輕藏人“鳳凰涅槃”,用生命再次呼喚西藏民族的自由。如此,在西藏一次又一次捨身喚自由,難道自由離西藏越來越遠嗎?答案可以肯定,不會的,黎明前的時分總是黑暗的。 自焚是一種悲情的燃燒,而這又會催生出悲憤,孕育和匯聚成憤怒,終將對社會帶來更大的不安定因素。做為執政者,不能不正視這一徵象所傳達的警訊。 坦言之,當今海內外西藏社會,“中間道路派”和“西藏獨立派”各展其長,各行其是,這在某些層面對整體民族利益和齊頭並進帶來一定的影響。但是,民主社會歷來不是一言堂,出現不同聲音是正常的。再者,“西藏獨立派”和“中間道路派”在現實中的最大差異和理論上的分歧等,對西藏民族而言還是利大於弊。開門見山地講,當局對“中間道路派”的態度歷來是麻木不仁,無動於衷,甚至高枕無憂。而對“西藏獨立派”不言而喻,卻是另一番情景。這是因為,獨立派勢力不斷地在滲透中潛移默化、迅疾擴散,從西藏到印度,從印度到國際社會,又從國際社會與西藏境內彼此遙遙相對,且直接產生相互作用,令執政者防不勝防,亦如鯁在喉、芒刺在背。 歸根結蒂,境內藏人舉行抗議活動,捨身自焚等等,都是為了尋求西藏真正自治,或者是為了爭取民族獨立,這是毫無疑問的。那麼,海內外藏人社會為什麼出現持不同政治目標的兩大勢力——“西藏獨立派”和“中間道路派”(真正自治)呢?事出必有因。 從歷史的角度來講,藏民族有其獨特的文化和民族特質,這是由歷史源流傳承而來。如果說中國大唐盛世會引人為傲,那麼對西藏來講,同時期能與之匹敵抗衡的吐蕃王國和一度佔領大唐首都的吐蕃軍也當然是祖先留給後代的一份自豪。從公元683~傲,877年,唐蕃會盟共達八次,而今,著名的“唐蕃會盟碑”,亦稱“甥舅會盟碑”尚立於拉薩大昭寺前。這都明確表明和記敘著國與國之間,而不是宗主與隸屬之間的侵擾、蠶食、謀和與共生。從這一層面看,“西藏獨立派”也有著依據歷史事實而來的民族復興思想。 從文化領域來談,藏族文化(包括語言、文字、宗教、習俗、觀念)自成體系、源遠流長,如果在藏族世代生活的區域裡將這種主體文化降格為從屬地位,不僅傷害到了西藏民族的情感和自尊,也會物極必反。 然而,不接受“中間道路”,將達賴喇嘛定性為藏獨分裂者,這不僅有違事實,也具有政治的陰謀和企圖。事實上,從上世紀七十年代至今,達賴喇嘛就揆情度理,一向反對藏獨。這種一貫的立場不僅被特定的權力結構刻意曲解。至於達賴喇嘛審時度勢的主張究竟是什麼?那就是“真正自治”。可以給香港,可以給澳門,也可以給台灣承諾…為什麼就不能給西藏? 簡單地說,“中間道路派”主張真正自治的要件就是最大化、最具效益、最真實地落實“因地制宜”。對於藏區政策的思考、規劃、制定、實施等等,首先要以本地民族的文化特色、民俗和經濟生活為主體,只有從藏族本體意識來思考和著手這一問題,才具備合理的基礎條件,才能夠對民族文化的保護、發展起到深遠的意義和作用。 “中間道路派”主張西藏名符其實的自治就是按中國憲法歸還民族自治的權益,不要讓執行中的政策在制定出的政策上離開確定的方向,從而使政策與執行二者間出現偏差。讓政策更符合當地民族的宗教文化與民情,讓民族自治法真正得到執行,使這個民族獲得真正意義上的尊重。這樣一來,權衡利弊,西藏獨立思想又怎麼可能再有存在的理由和價值呢?當然,真正自治對當今中共而言,看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執政者至少要向這個方向思考和發展,而不是更趨於保守,反其道而行。 國家未來的發展也是逐步完善和健全體制的過程,“自治”應還原真諦,給予名符其實的自治,如此,才能讓精神與物質雙軌邁上文明的里程,才具有遠瞻的意義。


資料來源:頡爾宗·德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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