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轉型中的西藏問題(四)

20世紀上半葉圍繞西藏「主權」的博弈 第十三世達賴喇嘛確實想「獨立」,他還在拒絕了袁世凱的邀請後宣稱藏人「必須保衛自己的國家」。[i] 然而,從此時算起直到1951年《十七條協議》簽訂為止,西藏是否真的獲得過「獨立」,成為現代國際法意義上的主權國家呢?沒有。 西藏確曾擁有過「事實上的獨立」,這是就1912年到1949年間,中華民國雖一直堅持對西藏擁有主權,但從沒有對西藏實施過有效的行政管轄而言,在這個意義上,說西藏處於事實上的「獨立」狀態,是符合歷史的。但這種「獨立」從未獲得民國中央政府的認可,也沒有獲得過任何一個國家的外交承認,亦是事實,這又使得藏人的這種「獨立」很難說具備國際法意義上的效力。[ii] 結論是簡單的,但歷史過程是複雜的。在整個20世紀上半葉,圍繞西藏「主權」問題,民國中央政權、藏人政權及相關國際勢力進行過激烈的角逐,其中的各種互動複雜而深刻。 召開於1913年10月-1914年 7月的西姆拉會議在歷史上非常有名,是因為它典型地體現了中華民國剛成立時西藏「主權」問題具有的焦灼和纏繞性質。會議背景是在康區持續發生的軍事衝突:四川、雲南都督奉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電令派軍隊入藏以落實國家主權,但遭遇藏軍強烈抵抗。英國人自然不希望中國軍隊進入衛藏地區,於是利用袁世凱政府急於獲得英國承認並爭取貸款的心理,迫使袁政府同意參加在印度西姆拉舉行的英、中、藏三方談判。 會議是由英國人主持的。噶廈政府的代表倫欽夏劄和袁政府代表、西藏宣撫使陳貽范一上來,就表達了截然相反的立場。噶廈方面重申過去與中國的關係不過是供施關係,而由於中國官員與軍隊在西藏犯下的「滔天罪行」,藏人已「徹底絕望」。藏人的要求是:包括青海、甘肅、四川、雲南的所有藏民居住區均劃入中藏邊界的西藏一側,它們都是西藏的組成部分;不允許中國官員和軍隊駐在西藏 [iii];中國政府賠償給西藏造成的財產損失。而袁政府代表的立場是:西藏是中華民國領土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中國在各種場合所闡述的關於領土完整的結論應當受到西藏的尊重和英國的承認;中華民國有權派公使常駐拉薩,同清朝的駐藏大臣一樣;西藏在外交和軍事方面的事務均須聽受中國的指示而後行。[iv] 那麼,英國人是什麼立場?戈爾斯坦對此作了一個很到位的分析:儘管英國和達賴喇嘛的利益部分一致,但多數利益並不相同。大英政府對一個「獨立」的西藏幾乎沒有興趣。支持西藏獨立不僅會導致嚴重的國際衝突,妨礙英國同中國和俄國打交道,而且,當時西藏也可同俄國這樣的國家單方面發展同盟關係。英國的最大興趣在於,把西藏當成名義上的中國自治地方來看待,但要限制中國對西藏的影響,限制其與其他歐洲國家實際上並不存在的交往關係。這便形成了著名的「西姆拉地位」:西藏應當是在大不列顛監護之下的、名義上隸屬中國的、擁有高度自治權的西藏。[v] 這個思路與同期俄國人處理蒙古問題的辦法幾乎完全一致。當蒙古民族主義者要求脫離中國「獨立」而向俄國尋求幫助時,俄國人的態度也是反對獨立,贊成自治,以便為俄國撈取最大的好處。[vi] 英國和俄國曾在1907年簽署協定,承諾雙方均不染指西藏,而奉中國為西藏的宗主國,這就是戈爾斯坦所說大英帝國支持西藏獨立「會導致嚴重的國際衝突,妨礙英國同中國和俄國打交道」的緣由所在。英國人提出的折中方案是:區分「內藏」(青、甘、川、滇之藏區)、「外藏」(西藏和西康西部地區),中國直接管轄「內藏」而承認「外藏」「自治」。由於意識到英國人是在用「宗主權」替換「主權」,這個方案遭到了中國政府的拒絕。但英國人私下還與藏人代表達成兩個協議,一個是商貿協定,賦予英人在藏區更多的商貿利益和特權;另一個更具根本性並造成深遠影響,那就是把印藏邊界從喜馬拉雅山腳下移到山頂,9萬平方公里、富含高山植被、豐饒肥沃的一大片地區被劃成英屬印度的領土。這就是人們熟知的「麥克馬洪線」。中印之間1962年爆發的戰爭,就在這個地方發生。 國民政府呼籲對話 北伐結束、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於1928年設立蒙藏委員會(在這之前,北洋政府曾於1912年設蒙藏事務局,後改蒙藏院)。1929年底到1930年,通過北京雍和宮的藏族僧人貢覺仲尼,蔣介石和十三世達賴喇嘛進行了初步接觸。一個具有藏族血統、在蒙藏委員會做翻譯的年輕姑娘受蔣委託前往拉薩與達賴喇嘛會面的傳奇故事也構成這種接觸的重要環節。[vii] 據載,南京國民政府1930年1月16日通過雍和宮僧人轉交噶廈政府一封信,信中呼籲進行對話,並認為「現在正是解決漢藏糾紛的良好時機」。該信提出8個問題為可能的對話提供議題範圍,這8個問題是: 1,西藏同中央政府的關係怎樣才能得到恢復? 2,中央政府如何行使對西藏的行政管轄為宜? 3,怎樣實行西藏自治?其自治權如何限制? 4,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是否打算加入國民黨? 5,是否維持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相互間的過去地位及管轄權? 6,達賴將怎樣歡迎班禪返藏?中央政府如何護送為宜? 7,達賴喇嘛是否願意在國民政府首都設辦事處,以便加強聯繫? 8,西藏對中央政府有何別的要求?[viii] 藏人對這些問題的答覆主要是:如果中央政府 [ix] 仍舊像從前那樣真誠善意地對待雙方的友好關係(指供施關係),則藏人也會為改善關係而努力;希望歸還原本屬於西藏、現在卻不歸其管轄的那些地區;達賴喇嘛不宜加入國民黨;西藏不歡迎班禪回來,除非他對自己的出逃給出滿意的解釋;說到要求,西藏的唯一期望是由中央政府提供武器,以防止西藏遭到侵略。[x] 十三世達賴喇嘛作為一個已經十分老道的政治家,在處理此類問題時顯得熟練而遊刃有餘,既說了不少好聽的話,也設定了不低的對話門檻,以便為己方爭取最大的利益。值得今人駐足沉思的反倒是當年國民政府的表現。蔣介石能夠在中原亂局尚未理清、日本威脅亦在加重之時不忘西部邊陲的西藏,而且「屈尊」列出八大問題請藏人回答,說明蔣作為剛剛上臺的全國領袖所具有的戰略眼光。 事實上,直至蔣1949年不得已敗走臺灣為止,在西藏問題上,這位蔣委員長確實做出了巨大努力試圖使西藏回到「五族共和」的懷抱,在捍衛中華民國對西藏的主權上,蔣從未含糊,而是做了當時條件下所能做的幾乎所有事情。 對日抗戰期間的新變化 1937年,中國對日抗戰全面爆發,國民政府幾乎無暇西顧。而此時藏人內部亦發生一連串重大變化。 首先,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圓寂後,出生在青海省安多地區一個農民家庭的3歲男孩被確定為十三世達賴喇嘛的轉世靈童,並於1940年完成坐床儀式,他就是如今大名鼎鼎的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1935-)。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英國駐錫金的政治專員古德相繼到拉薩參加了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坐床典禮。 其次是攝政的易人和它所代表的西藏內部鬥爭的加劇。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圓寂以後,西藏的攝政是熱振活佛。在中國官方學者的記載中,熱振往往被描述為「愛國活佛」,因為他確曾向國民政府表示過西藏主權屬於中華民國;[xi] 但據戈爾斯坦研究,熱振又是一個壟斷了西藏政教大權、且熱衷於以權謀私的無恥之徒。他在擔任攝政的數年中,剪除了所有對手,成為西藏獨一無二的統治者。1940年底,據說是由於不祥的夢中啟示,為了免災,熱振主動把攝政位置讓給了達劄活佛。達劄當時是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首席經師,已經年逾花甲,為人沉默寡言,但具有極高的道德修養。達劄接任攝政後迅速扭轉了熱振掌權期間嚴重的徇私舞弊風氣,他甚至對達賴喇嘛父親某些違反傳統規範的營私行為也公開張榜批評。所有這些引起了前任攝政熱振和現任攝政達劄之間的緊張,並最終導致二人徹底反目。[xii] 不過,熱振說達劄是「親英派」,大概沒有冤枉他。達劄擔任攝政期間,噶廈政府確實又逐漸拉開了與國民政府的距離。比如,噶廈政府曾拒絕計畫修築的中印公路穿越西藏,以建立中國抗戰的戰略補給線。噶廈政府還通知英國人,說他們希望在戰爭中保持中立。後來,還是在英國的壓力下,噶廈政府才勉強同意讓「非軍事性」物資從西藏過境運往漢地,但期限僅為一年。[xiii] 這是1942年發生的事兒。同年,噶廈政府設立「外交局」,稱「依照西藏民眾大會的建議並報經西藏攝政王批准,西藏政府已決定開設一個處理對外事務的新機構……。今後英國與西藏政府之間的所有大小事務都將同該機構協商解決」。[xiv] 這個舉措自然使噶廈政府同此時正在重慶指揮抗戰的國民政府的關係再次陷入困境。 值得一提的沈宗濂 沈宗濂(1898-1978)是1944年7月到任的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新任處長,這位處長之所以「值得一提」,是因為一方面他的到任體現著蔣介石對西藏問題解決的某些新思路,另一方面沈宗濂本人的履職行動也頗有可圈可點之處。 沈宗濂早年畢業于清華學校,後留學美國,獲哈佛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為人精明幹練,富於謀略,曾在外交部任職,入藏前任蔣介石侍從室秘書。沈出任駐藏辦事處處長,乃由蔣介石直接指派,非經蒙藏委員會甄選任命,這本身就說明了沈此次赴藏履職的特殊含義。 臨行前,蔣介石特召見沈宗濂做了一次深入談話。蔣強調此次入藏,使命重大,要求沈在不引起英印當局疑慮的情況下完成下列任務: ● 宣揚中央的實力和統一中國的決心。中、美、英、蘇已結成同盟,抗戰必勝,中國將成為世界四強之一。可在此基礎上向西藏當局說明蔣統一全國的堅定意志與信心。 ● 強調中央對藏民一貫的友善與尊重態度。應向藏人說明英國正受到印度獨立運動的困擾,今後再無力援助西藏,西藏只有加強與內地的聯繫,才會有光明的前途。 ● 要求西藏當局同意履行已經中央派員勘察的康藏公路修築計畫。一旦戰爭結束即開工築路,以迅速改變西藏與內地交通隔絕的局面。 ● 盡力為藏胞謀福利。計畫在拉薩設立電報局、銀行、醫院等機構,增加或充實拉薩原有小學的數量和規模。[xv] 沈宗濂果然不辱使命,到達拉薩後很快打開局面。沈完全不同于他的前任孔慶宗的官僚心態和大漢族沙文主義,對噶廈政府和寺院高僧均以禮相待,小心避免涉及藏人的內部事務,同時廣設佈施,贏得上上下下藏人的普遍好感。沈還經常將清朝與民國對西藏的做法進行比較,說清朝的西藏政策專橫粗暴,而民國強調五族共和,一律平等。康藏邊界問題所以產生,全是少數官員的無知所致,只要藏人同中央政府談,一切問題均可解決。沈宗濂履職期間的1945年8月14日,電臺傳來抗戰勝利消息,國民政府駐西藏辦事處頓時鞭炮齊發,國旗升起,在拉薩的漢回同胞數百人徹夜遊行狂歡,次日沈宗濂舉辦慶祝宴會,西藏僧俗各界領袖悉數參加,民國中央政府聲望大增。[xvi] 而達劄當局鑒於形勢的變化,也在考慮調整自己與英印政府及中國政府之間的關係。藏人意識到印度獨立後,英國的影響將迅速衰減,更何況在印藏邊界問題上,藏人同英印當局一直存在衝突;[xvii] 但達劄當局亦不想因為和漢人政府改善關係而失去過去30多年西藏事實上的獨立狀態。這使得藏人在和國民政府打交道時慎之又慎,且往往充滿矛盾。在這個關節口,沈宗濂再次發揮了他的聰明智慧。 1945年9月,沈宗濂向噶廈政府轉交了國民政府的請柬,邀請藏人派高級代表出席將在內地舉行的制憲國民大會。達劄當局反復權衡後,決定以「勝利慶賀使團」的名義派員前往印度和中國內地,向中國政府表達藏人要求。為此,噶廈政府特意準備了一份《西藏全體僧俗民眾會議報告書》,主要內容包括:中國與西藏的關係一直是施主與福田(受施者)的關係,盼能繼續維持;西藏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日後也將獨立運作;過去中國以武力奪取的明顯帶有西藏語言和文化特徵的領土如青海、西康等地,應歸還西藏;中國人進入西藏前,應申請西藏簽證;西藏的內部事務,中國和其他國家均不應介入;如有任何外國入侵西藏,希望中國本著傳統上的供施關係給予援助和支持。達劄當局的打算是,如果蔣介石能在制憲國民大會開幕前對這個報告書做出回應,藏人使團就迅速離開中國;如果不能,藏人即以觀察員而非正式代表的身份參加會議。達劄還指示使團成員,務必以保持現有特殊地位為原則,如蔣政府采懷柔政策,就爭取獨立,最低限度應要求完全自治;若獨立獲准,則中藏邊界劃分以西姆拉條款為准。[xviii] 而此時沈宗濂已成功動員並秘密安排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哥哥嘉樂頓珠、姐夫平措紮西經印度前往中國內地。沈全程陪同,達賴喇嘛家屬于1946年4月7日從昆明飛抵南京。消息傳到拉薩後,達劄當局十分震驚。蔣介石設宴款待了嘉樂頓珠、平措紮西和全體藏人使團成員,這個使團在民國政府的動員下最終以正式代表身份參加了制憲國民大會,但那個申訴藏人要求的報告提交南京政府後則被束之高閣,再無下文。 藏人爭取國際承認的努力及其挫敗 達劄攝政及噶廈政府在此後的數年中並未放棄讓國際社會承認西藏是一個「獨立國家」的努力,並為此採取了一系列行動。 對藏人而言,第一個機會是獨立進程中的印度提供的。為了擺脫英國的影響,印度「世界事務委員會」於1946年秋倡議來年舉辦一次半官方的泛亞洲會議,西藏噶廈政府也收到邀請。藏人迅速抓住這個機會,於1947年3月派出自己的代表團。由於中華民國政府也在被邀請之列,在藏人看來,與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平起平坐地出席國際會議,本身就是西藏獨立地位的證明。這次努力基本上是成功的。民國政府迫使東道主做出的唯一讓步,是對會議掛出的巨幅亞洲地圖的糾正,這幅地圖原來把西藏標在了中國版圖以外。 藏人的第二次努力是於1948年派出「西藏商務代表團」出訪英、美。範普拉赫在他的書中強調「商務代表們持西藏政府簽發的旅行護照,得到了除中國以外的印度、美國、英國、瑞士、伊拉克、義大利、法國、沙烏地阿拉伯等所到國家的官方免費簽證或外交人員簽證等」,這是證明西藏是一個獨立國家的「具有重要意義的事實」。[xix] 但戈爾斯坦則認為,儘管「從西藏的觀點看,由於美國和聯合王國對西藏商務代表團本身及他們所攜帶的西藏護照的認可,就清楚地表明西藏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獲得了國際社會的承認,但是實際上當商務代表團力圖再次證明西藏享有獨立於中國之外的某種國際身份時,它的這種身份的性質和特點還非常模糊。」[xx] 事實上,當噶廈政府向美國駐印度大使正式發函,表示希望派一個商務代表團訪問美國時,美國國務院給駐印度大使的指示是:「應該想到,中國聲稱對西藏擁有宗主權,而本政府從未對這一聲明提出過懷疑;相應地,本政府只能以非正式的禮節接待預定來訪的西藏代表團成員,除非該代表團得到了中國政府的正式批准。」[xxi] 這個代表團首先到了中國內地南京,國民政府要求藏人使用中國護照出訪,並願意提供旅費。國民政府還希望他們出席正在南京召開的行憲國民大會,但考慮到上次「被騙」經歷,藏人拒絕出席。代表團最終借道香港並持西藏護照前往美國。對此,中國外交部立刻向美國提出抗議,中國駐美大使顧維鈞亦向美國國務卿馬歇爾遞交備忘錄,稱「西藏是中華民國領土的組成部分」,「西藏當局無權作為一個獨立國家同其他國家打交道」。美國國務院馬上打了退堂鼓,趕緊向中國解釋美國並沒有制定新的西藏政策。國務卿馬歇爾也只是「非正式」地會晤了西藏商務代表團,而藏人想見的本來是美國總統杜魯門。[xxii] 同樣的故事,在藏人代表團隨後訪問英國時,幾乎重演了一遍。比在美國略強的是,西藏商務代表團在倫敦拜會了英國首相。但英國人同樣拒絕把西藏作為一個完全獨立的政治實體來看待。[xxiii] 說來也很簡單,已經從印度和亞洲舞臺撤出的英國,不再有任何切身利益需要或動機去為了西藏而得罪中國。 就在藏人忙於通過各種手段獲得國際承認時,中國內地的形勢已經發生根本變化。1948年以來,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解放軍明顯從戰略防禦轉入戰略反攻。東北、華北、徐蚌戰場上,國民黨軍隊連連失利,中國內戰格局完全逆轉。1949年4月,解放軍突破長江天塹國民黨軍事防線,直搗南京。蔣介石在中國大陸的統治大勢已去。 消息傳到拉薩,藏人的反應是既憂慮且驚恐,他們知道共產黨是無神論者,擔心共產黨對西藏傳統與宗教的威脅要遠大於國民黨。為此,噶廈政府一方面下令關閉國民政府駐西藏辦事處,其官員全部被逐出西藏(史稱第二次「驅漢」);同時向英、美求援,並擬向兩國派出專門的求援使團。但英美兩國均對西藏派使團前來表示反對。美國人的解釋是「西藏在目前派遣使團來美對西藏來說可能弊大於利,因為這可能會激起主張馬上入侵西藏的人採取迅速而強有力的行動」;英國人則說「這樣一種舉動(直接援助)可能會使我們同中國的關係陷入困境,而且,一旦暴露真相,就會給共產黨提供進行反對在西藏的所謂帝國主義宣傳的更加有效的藉口」。[xxiv] 總之,噶廈政府這一輪「外交」努力又告失敗,藏人似乎只能束手待斃,等著讓共產黨前來宰割了。西藏人自己也的確是這樣認為的。1950年,中共開始部署向西藏進軍。10月,解放軍第十八軍渡過金沙江,發動昌都戰役,俘虜大批藏軍和官員。藏人(包括當時的噶廈政府和現在的流亡藏人)均把解放軍入藏稱為「入侵」。[xxv] 然而,在瞭解了西藏與中土政權的漫長關係史,又對20世紀上半葉圍繞西藏「主權」發生的複雜博弈有了上述梳理後,我們又當如何看待、如何界定1950年代初共產黨軍隊入藏這個史實呢? 是「侵略」,還是行使主權? 「侵略」在國際法意義上指對一個主權國家領土的侵犯。[xxvi] 現在的問題是,藏人認為1950年解放軍入藏前西藏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而1949年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如同被它所取代的中華民國政府一樣,斷然否認這一點。[xxvii] 我在前文曾指出,中華民國1912年至1949年間確實未能有效地行使對西藏的行政管轄,在這個意義上,說西藏處於事實上的獨立狀態,是符合史實的,但這並不意味著西藏已經成為一個國際法意義上的主權國家。中國學者徐明旭曾經對相關問題做過一番學理分析。鑒於他在從事這項研究時仍保留充分的獨立學者身份,我們不妨把他的觀點引述如下:那時中國確實沒有對西藏行使主權管轄﹐那麼中國對西藏的主權還存不存在呢﹖如果清朝從來沒有對西藏頒佈章程﹑駐軍設官﹑實行過主權管轄﹐如果清朝與民國曾經在任何一個國際條約裡放棄過對西藏的主權﹐那麼中國確實不再擁有對西藏的主權。可惜歷史不是這樣。雖然在清代﹐沒有一個國際條約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 ,但也沒有一個國際條約否認過這一點﹐更無一國承認過西藏獨立。民國年間也一樣。儘管英國千方百計圖謀西藏﹐卻始終不得不以中國政府(清朝﹑民國)為交涉對象﹐這就意味著它也不得不承認西藏是中國領土。1906年《中英續訂藏印條約》第二款規定﹕「英國應允不占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國亦應允不准他國干涉藏境及其一切政治。」等於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這種對中國在西藏主權的承認與對西藏獨立的不承認在清代就構成了國際法上的法律事實﹐只要沒有新的國際條約去推翻這一法律事實﹐它就會繼續有效。迄今為止﹐還沒有出現過這樣的條約﹐所以誰也無法否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這就叫做法律事實。有了這個法律事實﹐中共進軍西藏就是合法(國際法)的行為﹐是中國的內政(改朝換代)﹔沒有這個法律事實﹐中共進軍西藏就是一國侵略另一國。[xxviii] 徐明旭對「法律事實」的論證很有說服力,我本人同意這個論證。當然,回到具體的歷史語境,從晚清到民國,正是傳統朝貢體系瓦解、主權框架建立的一個轉換關頭。無論藏人還是漢人都在學習用新的語言、新的概念來為自己的行為辯護。但藏人有兩點處理得不夠好。一是用「供施關係」解釋歷史,並以此作為西藏獨立於中國的根據。前邊的分析已經證明,這個說法和論證邏輯是有問題的,因為「供施關係」並不是西藏與中土政權關係的全部;在元朝以來的700多年歷史中,中藏之間還有臣屬關係,對此藏人卻有意回避。另一點是在20世紀上半葉很長的時間裡,西藏本來可能以更加符合國際規則的形式爭取國際承認,從而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主權國家(需知即便藏人承認過去曾經臣屬於中華帝國,當這個帝國正在衰敗而新的主權原則正在時興時,原來的臣服者掙脫這種臣服關係、成為被承認的國際社會的新的一員,並非不可能),但藏人錯過了這個機會,以至後悔莫及。[xxix] 當然,西方各國各打各的算盤,並未真心支持西藏獨立,也是重要原因。[xxx] 但無論怎樣,在整個20世紀上半葉,沒有一個國家正式承認西藏的主權獨立地位,也沒有一個國家否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或「宗主權」地位,是一個基本事實。以這個事實為根據,中國軍隊進入西藏,就只是中央政府對邊疆地區採取的軍事行動,而與「侵略」無關。國民政府當年沒有做到在西藏駐軍,是力所不及,並非不想做;[xxxi] 現在共產黨有這個能力了,它的向西藏進軍,不過是中央政權發生改變時新的執政者的恢復行使主權之舉。 區分中共作為行動者的兩層含義 可能有人以「新中國」時期共產黨在治藏過程中犯過的無數錯誤及其對藏人造成的巨大傷害為由,否定中國共產黨進軍西藏的合法性。但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中共進軍西藏本身和後來在藏區所為,體現著中共作為行動者的兩層不同含義,它們又隱含著不同的歷史邏輯關係,不可混為一談。 我以為,當中共作為新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政者向西藏派出軍事力量、試圖實現對該地區的有效控制時,它所做的,乃是現代民族國家意義上的主權彰顯行為。這是中共作為行動者的第一層含義。前文已經顯示,從19世紀末到整個20世紀上半葉,無論晚清政府還是民國政府,均在鍥而不捨地向國際社會宣示其擁有西藏主權。中國共產黨所做的,不過是作為中國新的執政者對這個歷史過程的承繼。 從前現代華夏朝貢體制轉變為現代多民族國家共同體,對近現代中國而言,是一個巨大的歷史任務。而這個轉換的背景又是列強勢力的介入、西方文明的有力撞擊以及由此發生的傳統帝制中國的急劇衰落。這個背景決定了,中國完成自身結構轉換的過程必定同時是一個抵制外部勢力(列強)干涉和抵制內部不穩定勢力(邊疆地區)分離傾向的過程。假設沒有發生晚清的衰敗,就不會有第十三世達賴喇嘛獨立訴求的產生;假設民國沒有遭遇如此之多的內憂外患,西藏主權的落實也不至延誤如此之久,幾成懸案。此類因果假設在歷史研究中並非全無意義,因為它表明了歷史演進本來存在著多種可能。實際發生的歷史是多重因素互動的結果,這是歷史行動者必須正視、且以之為行動根據的現實。就西藏問題而言,藏人並非一開始就謀求獨立;是清廷的衰敗、晚清新的邊疆治理政策的不成熟、以及某些官員行為上的粗暴愚蠢激發了藏人的獨立意識;清廷的敗亡、中國的改朝換代則給西藏獨立提供了天賜良機。而站在滿清政府或後來的中華民國政府立場上,維護國家統一、阻止西藏從中國版圖上分裂出去乃是現代多民族國家建構過程中必須戰勝的挑戰。還有列強的因素不能不談。英國人曾在20世紀上半葉很長的時間裡介入西藏事務,俄國也曾對西藏地區垂涎三尺。站在藏人的立場上,列強介入對西藏獨立有幫助(雖然藏人也時刻警惕列強損害自己的利益);而站在中國中央政府的立場上,列強對西藏事務的干涉直接構成對中國的主權威脅。在20世紀上半葉大部分時間裡,中國的中央政府過於孱弱,無法以實力實現對西藏的主權彰顯,所以才盡其所能地以言辭宣示對西藏的主權,並爭取各國國際法意義上的支持。越是實際控制達不到,這種言辭宣示就越顯得重要。這種主權宣示,從根本上說,不是擴張性的,而是為了抵制列強對中國邊疆地區的染指。在這個意義上,無論中華民國政府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帝國主義」的指控,都並非無據。[xxxii] 明瞭了上述一切,中國共產黨及其軍隊1950年對西藏的進軍,就有了充分的歷史可理解性。這是一個剛剛接管政權的現代民族國家的掌權者對邊疆地區的主權宣示。這個宣示不但證明,新的掌權者已經有能力對這片曾經在很長時間裡痛失行政管轄的地區重新行使管轄,而且還含有抵制「帝國主義」企圖、一雪百年民族恥辱的味道。 當然,中共不僅是中國新政權的創建者、代表者從而獲得民族國家行動者的資格,中共還擁有完整的意識形態和社會變革綱領,這個社會變革綱領不僅要在漢人居住地區實行,也要在廣大少數民族地區(包括藏區)實行。這個事實賦予了中共作為行動者的第二層含義,即民族地區改造或變革的推動者。正是作為第二層意義上的行動者,中共給藏區帶來了巨大災難。這個歷史過程包含了深刻的悖論、動機和效果間的巨大反差,也把中國現存政治結構、政治體制的弊端暴露無遺。對此,後續文章將詳細展開、分析。 (標題全文:中國民主轉型中的西藏問題(四)—從「民國」到「共和國」:西藏的主權問題) 相關閱讀: 中國民主轉型中的西藏問題(一)——從中國轉型大格局看西藏 中國民主轉型中的西藏問題(二)——歷史上西藏與中土政權的關係 中國民主轉型中的西藏問題(三)——什麼原因促使100年前第十三世達賴喇嘛走向「獨立」?


資料來源:張博樹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