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中國人權律師為藏人維權案例(二)

在上期節目,我簡要介紹了中國人權律師為受到不公正司法對待的藏人行使律師權利的事例。這裡要說的是兩年來圍繞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昌都縣,著名的噶舉祖寺——嘎瑪寺所發生的人權、宗教災難,以及人權律師的努力。 2011年10月26日淩晨,昌都縣嘎瑪鄉的鄉政府發生了爆炸。當局鎖定是嘎瑪寺僧人所為。事實上其緣由是,當地官員欺負百姓和寺院由來已久,結下矛盾。駐寺工作組的進駐令寺院和鄉村恐懼。寺院學經班上百僧人,都是村民孩子,年紀在10-20歲之間,而當局政策是18歲以下不能為僧,否則予以驅逐。出於對諸多壓迫的不滿,約有十個小僧人將寺院用於修築房子剩下的土炸藥,扔到了鄉政府院內,事實上也沒有造成什麼大的損失,更無人受傷。小僧人們還張貼了幾張寫有反對這些政策的傳單。 但當地官員為了避免被上頭追究責任,更為了收穫「反分裂」的好處,就將這起輕微事件放大,說成是分裂分子們搞的「恐怖爆炸案」,自此嘎瑪寺蒙受滅頂之災。寺院被軍警包圍,所有僧人被拍照、抽血、採集手印、留下筆跡。約有七十多名僧人一度被拘捕,幾十名僧人出於恐懼而占卜離寺。當地數十名村民也遭刑訊逼供。 2011年11月底,嘎瑪寺堪布洛珠繞桑、堪布朗森斯朗與嘎瑪寺誦經師頓珠江村在青海省玉樹州囊謙縣的閉關修行山洞避難時相繼被捕,被關押在昌都縣公安局看守所,當局定罪「分裂國家」。 為此41歲的嘎瑪鄉村民、原嘎瑪寺僧人丁増朋措,於2012年12月1日在嘎瑪鄉政府前自焚,高喊「我的上師和噶瑪寺堪布都被捕了,我無法忍受」。 他留下的四份遺書中寫到:「面對繼承和弘揚純正無誤的藏傳佛教之噶瑪寺堪布洛珠繞桑、朗森斯朗和全體僧侶遭受抓捕、毆打——我寧願為我們噶瑪寺的堪布和僧侶們的痛苦去赴死。」 嘎瑪寺原有兩百多名僧人,卻有104位僧人被駐寺工作組以「無證僧人」為由驅逐出寺,強迫還俗務農,目前只剩下124名僧人。駐寺工作組有10-12名藏漢幹部,寺院附近有四、五十名軍警,將嘎瑪寺變成了一座不是監獄的監獄。 2013年1-5月,重慶律師唐天昊、西寧律師程斌、成都律師冉彤,接受家屬委託,為嘎瑪寺三位僧人——洛珠繞桑、朗森斯朗與頓珠江村——擔任辯護律師。時值高原嚴寒的冬季,在交通不便、海拔過高的情況下,三位律師多次遠赴昌都。經他們的艱難努力,三位僧人從「分裂國家」罪改為「窩藏罪」,獲刑兩年半,律師們認為「窩藏罪」屬「謬論」,不成立,應無罪釋放,但當局決不再改。 另外,昌都縣面達鄉祖雅寺也是一座噶舉寺院,2012年3月10日兩位負責人江央益西和珠覺被捕。原因一是被懷疑于藏曆新年前,在鄉上張貼「不過新年」的傳單,並對嘎瑪寺遭迫害表示抗議;二是藏曆新年間舉辦法會,既為尊者達賴喇嘛祈願永久住世,還為幾年來自焚的藏人祈禱。兩位僧人原本定罪「涉嫌分裂國家」,經人權律師唐天昊、梁曉軍律師的努力,於2013年6月獲得釋放。 然而目前,連續又有多位在外避難的嘎瑪寺僧人被捕。甚至,與昌都縣相鄰的青海省玉樹州囊謙縣,噶舉寺院公雅寺德高望重的堪布尕瑪才旺,於2013年12月6日在成都被昌都地區的公安跨省逮捕,並被帶往昌都關押,據悉被昌都當局認為與嘎瑪寺諸事件有關。也因此,堪布尕瑪才旺等受難藏僧迫切需要得到人權律師的法律援助。 2013年12月25日(本文為自由亞洲電臺藏語廣播節目,轉載請注明。) 延伸閱讀: 唯色:簡介中國人權律師為藏人維權案例(一)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3/12/blog-post_29.html 呼籲關注噶瑪寺僧侶被捕、逃難的處境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1/11/blog-post_12.html 面臨滅頂之災的又一座寺院——噶瑪寺(附圖)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1/11/blog-post_13.html 自焚藏人丁増平措四份遺書現世,自焚藏人曲培和卡央照片公佈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1/12/blog-post_14.html 仁增旺姆:藏區鎮壓記錄(轉)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03/blog-post_15.html 昌都:五星紅旗插滿寺院與鄉村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3/06/blog-post_14.html


資料來源:唯色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