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釋放丹增德勒仁波切的請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 吾等乃藏民信眾尊崇的西藏高僧丹增德勒仁波切在世界各地的親授弟子,在此,我們強烈要求釋放我們無罪的師傅丹增德勒仁波切!師父曾被四川省甘孜州當局以「四川成都天府廣場爆炸案嫌疑」為名,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七日被捕,于當年十二月二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秘密開庭審判,以「爆炸案和顛覆國家罪」,判處丹增德勒仁波切的弟子洛桑頓珠死刑,並當即執行;判處丹增德勒仁波切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一律要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法律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但丹增德勒仁波切的案例非但沒有獲得任何辯護,願為丹增德勒仁波切的案件進行司法援助的中國司法界律師和學者的 建議,也遭到四川高法和甘孜州當局的一口回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上師的親屬與弟子們雖曾向四川省高法提出上訴,但卻遭到四川高法回絕。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六日,按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對洛桑頓珠立即執行死刑,仁波切被關進監牢。根據中國刑法的有關規定,當局雖然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將仁波切的刑期由死緩改為無期,但十一年多的含冤牢獄生活,使仁波切的身心均遭受嚴重摧殘,有關當局對仁波切所持的一貫強硬態度沒有任何改觀和轉變。 更令人悲憤的是,中國憲法和刑法雖然明文規定「未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得對任何人預先確定其有罪。」但當時仁波切的案件還沒有經過法庭審批,甘孜州卻已經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揭批阿昂札西的分裂活動」(阿昂札西為仁波切的俗名)的政治運動,由此我們足以認定當時法庭早已裁定了之後的宣判結果。 自從上師被判入獄後,經家人和親屬、以及仁波切弟子極力爭取,當局曾先後允許親屬及弟子共探監六次,近期,也就是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仁波切的兩位親戚獲准前往四川省省府成都附近的監獄拜望仁波切,當時他倆與大師見面談話近半小時,最後仁波切交給他倆一封信,並再三叮嚀要他們拿著這封信到各地上訪。但看守發現這封信後遭強行沒收,以至仁波切的親戚與看守間發生激烈的口角爭執。當時監獄主管到現場,並向他倆保證說,今後會將這封信交還給他們,當時親戚朋友想要力爭要回那封信的希望落空,至今他們對此沒有過任何正面的回應。 仁波切曾對前來探監的人說:「我沒有做過任何違背中國憲法和法律的事,若你們有機會就向上級告發。同樣若徒弟們在上告途中遇到經濟上的困難,即使被迫無奈需要到各處乞討,我也不會有絲毫羞愧感!」還有一次,仁波切這樣告訴家人:「我沒有任何罪,我在監獄內曾向十八個有關部門寫了控告信,但他們卻對此不管不問,(這些上訴)猶如石沉大海。最後我實在沒辦法,就告訴他們,若再不向上級稟報這事,從現在起我就不接受醫治,並由此舉行絕食抗議。當時他們雖曾答應我的要求,可至今沒有任何回音,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請你們想方設法將我的事上告於中央政府。」 丹增德勒大師如此信任中央政府,信任各級領導能夠洗清他的冤案,藏區廣大的信徒也希望中央和各級領導能夠重視這一冤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有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有權利對國家幹部的違法失職行為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收集物證、 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因此,我們認為甘孜州有關當局對仁波切的判決違反了上述憲法及法律的有關規定,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的內容,要求重新審判該案,並無罪釋放仁波切。這既是藏區廣大信眾的真實願望,也是我們這些在海外的、仁波切的弟子們的忠實期望!吾等認為這既對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公正,對國家創造和諧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符合中國憲法實現民族團結之精神。大師在藏區威望很高,師父曾深入藏區農村與牧場講經傳法,從事眾多慈善事業,如創辦孤兒院,扶助孤寡老人,修路建橋,保護生態環境,教育百姓戒煙戒賭不殺生等,因此不少人戒掉了惡習,重獲新生的信徒甚至把師父視為自己的再生父母。大師的生活清貧,當地百姓慷慨的供養大多都用在了慈善事業上。早在九七年就有幾萬多位社會各界的工 人和農民在擔保書上簽字或按手印,擔保師父沒做過任何違背中國法紀和所謂的分裂國家之事,現在還有大量信徒和有關人士殷殷期盼大師能早日沉冤得雪。倘若廣大人民群眾再對政府失去信任,此事必會導致更多群眾走上反抗政府的道路。同樣更多人會遭到抓捕和關監,吾等已接受了這一惡性循環般的教訓,此種種早該引起上級有關部門的深刻反省。 現仁波切身患風濕性心臟病,並時常莫名昏厥,另外大師自己和當局公安都承認「仁波切確有病在身,兩條腿也不好使。」仁波切現滿六十四左右年事已高,根據中國憲法原判無期徒刑和死緩兩年後改判為無期徒刑。但從師父服刑至今已滿七年餘,身患多種嚴重的慢性疾病,有關法律也規定「長期醫治無效的可准予保外就醫」,若政府實在不能重新審理此案,也基於對師父的人道考量,允許大師保外就醫,這是做為丹增德勒仁波切師徒的我們現在唯一的期望,希望能夠引起你們高度的重視! 謹盼! { 備註——佛法格西洛桑雲丹(現在印度哲蚌寺果芒札倉學法)為仁波切親授弟子印度代表。格桑多傑(現居法國,為仁波切親授弟子歐洲代表)。丹增歐珠(現居美國, 仁波切親授弟子北美代表)。我們在此代表佛法上師丹增德勒仁波切在世界各地的所有師姐弟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日發表此文,並已將上訴信發送到中國中央政府和有關部門。 }


資料來源:仁波切弟子眾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