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獨立日

2013年初,西藏流亡社區各非政府組織和聲援西藏組織紛紛準備紀念「西藏獨立日」,稱該活動有各種稱為:西藏獨立日、西藏宣告獨立日或者西藏獨立一百週年等等。其指的是:西藏在歷史上一直作為完全獨立的國家,但在1905年,入侵西藏康區的滿清軍隊開始向西藏中部進發。二月滿清軍隊抵達拉薩,迫使第十三世達賴喇嘛流亡印度,達賴喇嘛流亡印度兩年多後返回西藏徹底驅逐了在拉薩等地的滿清代表和軍隊,並在1913年2月13日發佈詔示,也就是「西藏恢復獨立宣言」,公開重申了西藏為主權獨立國家。因此,「西藏獨立日」實際上指的是1913年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宣佈恢復西藏獨立的這一特殊的日子,而並非說西藏1913年才獨立的。 今年2月13日,正是第十三世達賴喇嘛發佈詔示,宣告西藏恢復獨立一百週年,因此,全球流亡藏人、非政府組織和支持西藏組織等舉行各種活動紀念這一重要日子。 一百年前的藏歷水牛年1月8日,西曆1913年2月13日,第十三世達賴喇嘛發佈詔示,重申了西藏恢復獨立,並發佈了西藏恢復「獨立宣言」。 1905年,滿清政府為了入侵和佔領西藏派遣屠夫趙爾豐率領軍隊先入侵西藏康區,燒殺搶掠,殺人如麻,後來為了進一步入侵西藏中部,滿清任命趙爾豐為欽差大臣,由他派遣軍隊開始大舉入侵西藏中部,軍隊向西藏首都拉薩進發。 一九一0年二月十二日,「下午三點鐘中國軍隊進入拉薩,向拉薩的員警開槍,打死打傷其中的一些,他們還向大昭寺開槍。在穿過街道時向外交部首腦,新年大法會的主持者彭康台吉開槍,彭康的馬被打死。他本人被逮捕,把他的首飾剝光帶到安班的住處。他的同僚孜仲嘉羊堅參和彭康的僕人都被打死了。」(西藏政治史) 「布達拉宮開槍射擊--」 因此,第十三世達賴喇嘛流亡印度。 導致達賴喇嘛流亡的原因是:滿清政府為了侵佔西藏,當第十三世達賴喇嘛離開北京返回西藏時,開始採取限制達賴喇嘛和噶廈政府權力;拉薩的欽差大臣聯豫野心勃勃想獨攬篡奪西藏最高權力;滿清派遣兩千軍隊入侵西藏。 1910年2月12日,達賴喇嘛臨時召集噶廈成員和甘丹赤巴,任命甘丹赤巴羅桑達傑既策墨林為代理藏王,察絨旺曲甲布協助輔政,達賴喇嘛率領六位噶倫前往印度,清朝軍隊隨即追趕,被達賴喇嘛的警衛團打退追兵,安全離開西藏去了印度。 真如達賴喇嘛在《獨立宣言》中宣佈的:「——但近來一些四川和雲南的漢人官員包藏侵吞西藏之禍心,不僅肆意殘暴凌虐,而且口稱保護新約之商埠而使大量中國軍隊進入拉薩,我等君臣為解釋中藏僅為供施關係而非從屬關係,欲前往邊界通過電報進行協商。然而在我離開後,卻接二連三地派出武裝之漢軍要不論死活地追殺我,迫於無奈而只好越境離鄉。」 達賴喇嘛在印度期間,與拉薩的噶廈官員保持著密切聯繫。噶廈先後派遣大秘書丹增卻傑、大堪布帕拉江巴卻傑、三大寺的代表等僧俗官員前往印度拜見達賴喇嘛,並送去噶廈的報告。通過這些人和電函,達賴喇嘛和噶廈、三大寺保持著緊密聯繫。將西藏境內發生的事情時時向他彙報,需要解決的重大事情均請示達賴喇嘛定論。 達賴喇嘛返回西藏後採取的第一個官方行動就是命令欽差大臣鍾、聯二人[中國軍隊在你倆之代表和我的代表面前交械投降後,就返回中國]。 西藏人正在戰勝缺乏紀律的中國軍隊,在取得一系列戰鬥的勝利後,西藏人堅持中國軍隊必須要向西藏人交械投降,並儘快取道印度返回中國。 西元1912年夏,西藏和滿清接受了尼泊爾的調解,就有關滿清軍隊繳械投降後撤離西藏的問題達成協議。包括三條內容的該協議規定:滿清和中國官兵必須在十五天內投降並離開西藏,西藏為返回中國的官兵在前往印度的途中提供保護,他們的所有軍械武器都交給西藏政府。 然而由於接獲北京的密令,鐘穎無視已達成的三項內容協議,拖延離開拉薩的時間。西藏政府在威脅將會對他和聯豫採取武裝驅逐的行動後,雙方再次爆發激戰。到12月14日,剩餘的軍隊在投降並簽訂一個新的停戰協議後,鐘穎及所屬的最後一批軍隊於1913年1月6日被驅逐出了拉薩。 這標誌著,滿清政府的所有官員和士兵驅逐出西藏首都拉薩,在西藏中部已無滿清軍隊,東部的大部分地區也正在被藏軍收復的時刻,達賴喇嘛在隆重的歡迎儀式中回到了拉薩。 西元1913年2月13日,達賴喇嘛在布達拉宮發佈詔示,重申西藏為主權獨立的國家,另外噶廈下令:[這些文告不僅要在西藏所有的縣或地區張貼,而且所有的縣府都必須抄錄一份備案保存]。這個公告和早先拒絕接受袁世凱的恢復達賴喇嘛名號等,以及正式宣佈了西藏恢復了獨立。 另外,流亡印度的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在印度接觸更多的政治人物和瞭解到更多世界局勢的變化,認識到國家獨立自強的重要性,因此,達賴喇嘛還沒有返回西藏的1912年12月29日,西藏和蒙古也在蒙古國首都烏蘭巴托簽訂了具有九條內容的《藏蒙烏蘭巴托條約》,其中第一條:黃帽教法之主哲布尊當巴於鐵豬年11月9日宣佈成為蒙古國之君主,西藏領袖達賴喇嘛對此予以承認和接受。第二條:蒙古國君主哲布尊當巴接受和承認神聖的達賴喇嘛為自由獨立的西藏國之君主。 西藏和蒙古國相互承認彼此的獨立地位 另外,由於滿清對西藏的這次入侵使第十三世達賴喇嘛非常清楚的認識到國家的獨立與軍事以及發展的重要性,因此,之後達賴喇嘛和西藏政府開始一系列的開革和建設,其中之一就是建立現代軍隊。 由於一百年前,十三世達賴喇嘛領導的西藏政府重申了西藏恢復獨立,以此證明西藏在歷史上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地位,以及西藏人民對這一歷史事實的認可,每一次中國對西藏進行非法入侵時,西藏政府總是表現著國與國的地位關係,談判、簽定條約等。如1918年,西藏軍隊收復昌都城後,將部隊分並南北兩路進軍,北路方面軍不但很快佔領金沙江西岸十三縣,而且渡江攻佔瞻堆,包圍甘孜。 西藏軍隊準備乘勝攻取藏動的各縣(今甘孜州和雲南西部地區)這時,中國方面一方面派漢官王久敬,韓光均速赴拉薩與噶廈交涉息兵之事,一方面派員前來與藏軍和談。另外,還請求英國出來仲裁停火,於是英國領事台克滿調解。 西藏政府噶倫降巴登達、中國四川軍代表劉贊廷、英國領事台克滿會面於昌都。雙方達成協議派代表 在昌都談判 中方後來對這一條約保持否認,並稱中國方面拒約,事實上雙方代表和英國三方簽字畫押,並且在此條約的基礎上1918年10月10日在絨壩岔雙方簽訂了《絨巴岔藏中撤兵條約》。 1933年4月,西藏政府和非法佔領西藏安多的地方軍閥馬步芳簽訂了《藏斯條約》(西藏政府與西寧軍閥馬步芳簽訂的條約)。 最後一次是,中共入侵西藏後於1951年5月23日強迫簽訂的《藏中條約》即中共所謂的《十七條》等等。 以上各歷史事件無法掩蓋西藏歷史上獨立主權國家的事實。不管強權政府或者有政治目的的人們如何篡改,西藏人民是永遠無法接受的,西藏歷史是有西藏人民譜寫的,而並非殖民統治者或者強權者。 達蘭薩拉2013年1月25日


資料來源:桑杰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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