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在各民族頭上的一把刀

最近,收到《北京之春》的胡平先生傳給我的一篇文章,是來源於<>中由姚大力接受記者採訪的內容,標題是『談民族關係和中國認同』,對我個人平時思考的問題非常有啟發,今天就借這個機會就教於與會朋友。 我記得馬克思在其《共產黨宣言》中開宗明義地寫道:『一個幽靈,共產主義的幽靈,在歐洲遊蕩』。那麼在中國『華夷』(用現代的說法就是民族關係)的歷史上,也一直都有一個幽靈在盤旋,那就是中國文化傳統中強調的『車同軌,書同書,行同論』理念以及在實際運用中的『以中國化四夷』。這在中國文化被視為是最理想的國家模式。雖然其程度沒有「一手持劍,一手持可蘭經」那樣激烈,但也是異曲同工。在西藏,為了『車同軌』,西藏的社會制度就被貶底為『最黑暗、最落後、最野蠻、最殘酷』;為了『書同書』,西藏的語言文字不是遭到禁止,就是被限制或邊緣化。為了『行同論』,西藏的佛教文化和價值觀被醜化,被排斥。在這樣的標準下,正如姚大力指出的那樣:『長期以來,我們對征服型北族王朝的歷史定位和歷史評價,幾乎完全以它們在治理漢地社會時吸收漢文化和採納漢制的程度,也就是以它們的漢化程度作為基本衡量尺度。』對外族統治者的標準是這樣,如果漢民族自己掌權,則不論是國民黨或共產黨,占領西藏土地後本能的第一個反應都是派漢官行殖民統治,設學校行中文同化。如雲兩者有差異,則唯一的區別可能就是殘酷程度的不同。 因此,不論『行同論』的「倫」是儒家、或三民主義、或共產主義社會主義,對其他民族的文化制度等都是要被「同」掉的。其精神始終是排斥多元制度、語言文字的一統思想,因此,不論是古代的「以中國化狄夷」,還是現代版的「解放」,雖看似完全不同的概念,卻不難從中嗅到一種承傳關係的存在。 我們知道,國民黨從朱元璋那裡承襲『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的精神,發誓要『驅逐韃虜,恢復中華』,但當國民黨執政後,就變成「五族共和」,這也還不賴,至少還有民族平等的思想之包裝,但『共和』沒多久,就開始『以中國化四夷』,開始『車同軌,書同書,行同論』,推出「中華民族」的國族說法,不承認其他民族,而稱之為宗族。 共產黨也一樣,在中共前面幾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宣言中,不僅承認各民族的自決、乃至於獨立的權利,甚至在長征途中幫助西藏人成立「波巴人民共和國」(見附件一),波巴是藏語中西藏民族的自稱之音譯。但當他們掌握政權時,開是從政治理念後退,又拿出老祖先的『車同軌,書同書,行同論』的理想世界,不僅完全消滅西藏的宗教文化,甚至連可能讓西藏人民回憶起光榮過去的絕大部分雄偉建築也被摧毀,在長達二十年的時間內幾乎完全禁絕了藏語文的使用。 其實,不僅僅是國民黨或共產黨,知識分子也有自己的一套。中國著名的歷史學家、五四運動學生領袖之一、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創辦者傅斯年先生就認為,「分析中華民族為若干民族,足以啟分裂之病」,因此主張對那些尚未有民族身分意識的『蕃夷』不能談民族,而是『務於短期中貫徹其漢民族之意識,斯為正途』,認為民族一旦被「分析」「界定」出來,就可能引發其「國家訴求」。 同樣是中國著名的歷史學家、民俗學家和中央研究院院士的顧頡剛在《中華民族是一個》一文中就說『“中國本部”這個名詞是敵人用來分化我們的。“五大民族”這個名詞卻非敵人所造,而是中國人自己作繭自縛。自古以來的中國人本只有文化的觀念而沒有種族的觀念。』然後他就宣佈『中國之內絕沒有五大民族和許多小民族,中國人也沒有分為若干種族的必要』『我們從今以後要絕對鄭重使用「民族」兩字,我們對內沒有什麼民族之分,對外只有一個中華民族』。 如果說國民黨、共產黨背離自己初建時的綱領,是政治人物食言而肥的本性。則做為著名學者的傅斯年和顧頡剛等,一邊宣稱「沒有種族的觀念」,一邊卻不惜違背自己的學術專業理念和現實,而且並不覺得這樣做有什麼不對,豈非令人深思!? 關心中國民族問題的朋友也許可能覺得上述的引文有些眼熟,誠然,在今天的共產中國,也有馬戎等一些專家學者,在繼續鼓吹不要把各民族稱為民族,而是族群,這樣就可以避免這些人產生民族意識,以及中國只有『中華民族』等觀點。當然這些觀點也有學術研究的包裝,那就是以檢討蘇聯的民族自治和美國的『民族融爐』為例,鼓吹漢民族的『中華民族』以外不應該有其他民族的觀念。就像傅斯年認為民族一旦被「分析」「界定」出來,就可能引發其「國家訴求」一樣,否定中共承認各民族存在之事實的做法,認為只要強調『中華民族』,不給各民族自治的權利(或稱為特權),就不會有各自的民族和民族領土觀念,就會逐漸形成『中華民族』這個國族,與國民黨學者講的『務於短期中貫徹其漢民族之意識,斯為正途』的觀點如出一轍。唯一的區別是這些學者舉出美國和蘇聯舉例。實際上,美國的例子根本不具有可比性,因為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除了印第安人,其他居民都是背井離鄉移民美國的。尤其是現在的移民,他們從一開始就已打定主意要捨棄自己的原生文化和家鄉,因此,在美國的移民最關心的是怎樣融入美國,而不是怎樣保護自己的文化。 當然,那些學者如果以美國的原住民族印第安人為例,可能還具有可比性。因為世界各地的民族問題,其實質問題都是原住民族與侵佔他們土地之外來大民族之間的矛盾。而自治制度本身就是為了調和這種矛盾,在維護統治與族群自主意識之間尋求平衡妥協的制度。如果這些學者眼界開闊一點,就會看到世界很多國家有很多實行民族自治的地方,這些國家實現了國家統一與保障民族自治權利的雙贏,這樣的制度才是需要研究分析的。就此而言,其實,蘇聯和印度更具比較性,兩者都是多民族國家,主要民族俄羅斯人和印地族都是相對多數,蘇聯是加盟共和國,但實際並不具有民族自治的權利。印度是聯邦制,很多邦都是以民族和語言劃定,並具有實質的自治權利。結果,實質上沒有民族自治權利的蘇聯崩潰了,施行實質民族聯邦自治的印度卻一直安然,並無重大民族問題。中國學者為何沒有注意到這些因果聯繫?當然,中國現實政治環境可能使他們不敢從這樣的制度層面去討論民族問題,但在意識的更深層,哪些學者是否真的關心民族平等與公正?或者說他們更關心的是『車同軌,書同書,行同論』的問題,因而才會對世界各國大部分採用聯邦制的國家成功地化解民族問題的現實熟視無睹?為何中國學者或政客對民族問題上總是遠離世界的潮流?(注1) 顯然,問題的核心是自治制度能否得到落實,而不是自治制度本身。民族自治制度並不是蘇聯崩潰的根源,恰恰相反,蘇聯和中國一樣口惠而實不致,有自治之名,卻無自治之實,這才是引發分裂衝突的根源。因此,取消民族區與自治制度,或不承認民族的存在事實,從而希圖這些民族成員的民族意識會自然淡化乃至於完全消失,並以此實現「中華民族」的一統江湖等,無異是一廂情願的。 在歷史上『車同軌,書同書,行同論』與現代版本之間,中間還有一個費孝通的「中華民族多元一體」論,套用周德榮教授的評語,「多元」是包裝,「一體」是骨子裡的。 對上述這些論調,很多人都以中國的民族主義而概括之,其實也不盡然,因為民族主義有很多種,真正的民族主義是尊重個體自由的價值,從而也維護眾多個體自由意志下認同的群體「民族」之自由和價值。我認為『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理念所表達的就是這樣的一個價值觀,是一種自由意志下的眾多個體結合形成的群體之價值的延伸,也就是說,『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僅僅是在當時條件下,這種自由結合理念下的必然結果,是結論,而不是自由民族主義的理念本身。這種民族主義是從自由結合的理念,認為民族有自由獨立的權利,因此,這種理念並不排斥各民族的自願結合,瑞士就是一個例子,歐盟也是。 還有一種民族主義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族裔民族主義,他的核心價值是「族裔」而不是自由、民主等理念。這種族裔民族主義與中國傳統的『車同軌,書同書,行同論』之理想社會結合,是目前中國民族主義的表現形式。很多宣稱自由民主理念為最高理念的中國民主分子,一旦涉及到民族問題,馬上就退縮,最高理念就會讓位給最最高的族裔民族主義。國民黨如此,共產黨如此,國共兩黨的知識分子也如此,未來的民主中國會不會也會如此? 就西藏而言,本來西藏只有一個,可是有關西藏的版本卻有許多種,所有這些版本的產生原因只有一個,哪就是基於「分而治之」的理念。「分而治之」是為了削弱西藏民族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中國政府宣稱西藏民族具有自治權力,而自治的本意無異是為了加強你維護自身利益的權利和機會。(在北京的民族研究學者王建娥在《多民族國家包容差異協調分歧的機制設計初探》一文中指出:少數民族要求自治、要求承認,不是要斷絕與社會其他部分正常的聯繫和往來,更不是要強化民族之間的邊界,而是要在族群邊界既已存在的歷史條件下,具有文化差異的族群成員和族群集體爭取在多元社會中得到公平對待和平等地位、不被主體民族多數民族所強制、所同化和邊緣化的政治行為。自治的權力歸根結底是不被強制的權利,絕不是自我隔絕的方略。從這個意義上說,自治是任何個性存在的前提。)國民黨、共產黨或許多著名的中國學者這種前後衝突、心口不一的所謂理念或解說,真的能夠騙盡天下人?能夠解決民族問題!? 總之,傳統的『車同軌,書同書,行同論』的理想世界觀,與『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華夷之辨思想,以及「以中國化狄夷」的老大中心觀,加上從西方傳來的族裔民族主義的包裝,一直都是懸在各民族頭上的一把刀,也是未來中國民主化後解決民族問題的最主要的障礙。 真正尊重民主、自由和平等的理念,才有可能建立起超越各民族個體利益之上的真正的共同的利益,從而逐漸形成各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和共同的國家認同,並發展成為生死相依的命運共同體。這才是國家統一穩定的堅實基礎,也是所有共同體成員的尊言之基礎。沒有這些,僅僅靠解放軍、武警、特警、公安或特務的暴力侵略與鎮壓;或者是學者「學術殺人」式的「滅族」論說,除了給軍人或學者的身分蒙羞,絕然不會有期望的結果。 注1:北京的民族研究學者王建娥在《多民族國家包容差異協調分歧的機制設計初探》一文中指出:「在多民族國家,將具有不同族性認同和文化差異的各個民族或族群結合進國家的政治框架下,需要有一種聯繫的紐帶,一種凝聚的力量。這種聯繫紐帶,這種凝聚力量,既不是由統治者強加給社會的統一宗教,也不是強制性的語言和文化的同質化,而是人們因為能夠在其中共用權利而對國家這個政治共同體發自內心的認同,即由衷地承認國家的政治合法性,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法律,自願地與國家這個政治共同體同呼吸共命運。在承認並尊重少數民族的存在及其認同合法性的前提下,通過國家政治制度設計的協調分歧、包容差異、創造出國家的制度凝聚力的民主化多元化建構模式,越來越顯示出其在創造社會和諧穩定方面所具有的功效,受到了當代社會的關注和重視,也越來越成為當代世界多民族國家族際政治民主建設的首選」。 本文為在「中國人權與西藏未來」國際研討會的發言稿


資料來源:跋熱‧達瓦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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