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的戒律與逆緣轉化之見解

本次調查案諮詢議題所列第一項「男女雙修」,推測是指出家人以宗教修行的名義行男女性行為之實。在此前提下以藏傳佛教的觀點討論說明如下: 要點:佛教認為,人和其他眾生一樣,沉淪轉生於輪迴之中,惟有斷滅貪、嗔、痴三毒,才能脫離輪迴。因此,佛教是一種通過修行,探求真諦,最終超越生死,斷盡一切煩惱的宗教或哲學。任何欲望都是「貪」的表現形式,是佛教要斷除的對象。因此,佛教的教戒中對一切慾望或執著都是要斷除的。 但是,佛教理論並非只是單純的否定,同時也認為,當修行到超越貪、嗔、痴,或能夠駕馭貪、嗔、痴時,這些負面的逆緣可以有條件地轉化成為修行的助緣。當然,這種轉化的結果絕對不能是為了滿足貪嗔痴的欲望,而是為了斷除煩惱執著以趨近成佛之道。 一、佛教的精神和戒律都是一致的 佛教有顯密兩宗,有人稱西藏佛教為密宗,那是不完全的一種認知。因為西藏佛教不僅具有最完備的密宗經典和傳承,而且也具有最完備的顯宗經典和傳承。密宗僅僅是藏傳佛教的一部分。 佛法分顯密,原因很多。通俗地說,其中之一是因為世上所有人都受不同文化、傳統和價值觀根深蒂固的影響,都有很強的世俗分別心。因此,當佛法的真理與這些世俗價值觀相衝突時,就自然會受到排斥或難於接受,可能會因噎廢食,因此在學佛的初級階段不予公開傳播。因而稱為密宗。 佛法流傳世界,形成各支派,在全球各個佛教支派中,唯獨西藏佛教仍繼續保有顯密兩宗的完備傳承。密宗中的所有經典,包括無上密續經典等,都是大乘佛教所共有的經典,既非西藏佛教所獨有,更不是西藏人無中生有的創造。 持守戒律是佛教的主要特色之一。佛教戒律中,最基本的是別解脫戒,也被稱為僧戒。是世界上絕大部份佛教僧侶所共同遵守的戒律。在西藏佛教的戒律傳承中,除了僧戒(別解脫戒)傳承,還有其他佛教支派中多已失傳的菩薩戒、密戒的傳承。而菩薩戒和密戒,是在家弟子和出家僧侶所共有的戒律。 西藏佛教僧侶的戒律(別解脫戒)與世界上任何佛教支派的僧戒一樣,幾乎沒有什麼區別。因此,西藏佛教僧侶和世界各國的大部份佛教僧人一樣,遵守的是別解脫戒的戒律,是完全出家的修行者。同時,如果一個受過別解脫僧戒的僧人,又接受了菩薩戒或密戒,則是在遵守別解脫戒的前提下遵守其他的戒律。 因此,在西藏佛教中,遑論受戒的僧人,即便是在家居士,也不得以修行的名義,有男女性行為(雙修)之實。對沒有受戒的一般信眾也是如此。 在西藏佛教中,那些只接受了菩薩戒或密戒的修行者,並不是出家人。他們中的一些人也會著白衣「袈裟」等法衣,有些也有家室,但不論如何,由於他們不是受別解脫僧戒的僧人,因此,不存在違背僧戒的問題。而他們的有家室,除了表現與世俗無別之相而外,與宗教的修行或教義允許等沒有任何關係。 根據西藏佛教史記載,佛教密宗的續部,可上溯至著名的維摩詰,維摩詰是一個著名的修行人,雖然他在中國佛教中的巨大影響並非由於是密宗,但他無疑是佛教密宗的祖師。而根據記載,維摩詰並不是出家僧人相,維摩詰所示現的行相,是有妻子、服寶飾、好飲食、賭錢、入歡樂場所、研究外道學問的白衣居士。同樣,在西藏,很多偉大的修行者或法脈傳人也是有家室的在家居士。 有些資料稱西藏佛教寧瑪派僧人可以娶妻,這是無知或錯誤的解釋,娶妻就不可能是僧人。西藏佛教的任何教派,其僧侶的身分是根據戒律決定,而不是根據教派。寧瑪派注重密宗的修行,因此,接受了密戒或菩薩戒,而沒有接受僧戒的修行者較其他教派為多,這些人一般會稱之為「白衣咒師」,他們是瑜珈行者或居士,而不是僧人。而在寧瑪派中,大部分修行者都是受戒的僧人。 在西藏的神話或早期的傳記中,雖有白衣居士之男女雙修的記載,但那更多的是為了描述修行境界已到極高境界,超凡脫俗到完全不受慾望的控制。由於這種境界對現實一般修行者而言幾乎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境界,同時,經典中所謂的雙修也絕不是指世俗認知的性行為,更不存在以性行為方式的所謂修行。 綜上所述,在現實中,如果有僧侶以西藏佛教或密宗修行的名義與異性發生性行為,則毫無疑問地肯定是欺詐行為。絕不見容於藏傳佛教,更不是藏傳佛教所允許或修行所需,並且會造成下地獄的深重惡業。一言以蔽之,藏傳佛教的僧侶絕不能與異性發生性行為。 二、西藏佛教如何看待欲望和分別心 在世界各佛教派別中,除了日本的東密,至今仍完整保持佛教密宗傳承的大概只有西藏佛教。由於外界對西藏佛教密宗中的一些教義可能不甚明瞭,因而就此部分簡要說明如下。 密宗經典認為,一個人修行到一定程度,不再被慾望和世俗的分別心所控制或左右,甚至還可以反過來控制或駕馭慾望或世俗分別心時,他就可以運用和駕馭慾望來進一步探究更細微的事實和真理。這時,慾望或分別心等逆緣就可以轉化為修行的助緣。 由於其中的教理極複雜高深,難以一一說明,試以西藏的傳說故事為例說明。故事講一個上師和一群弟子,上師常給弟子講解吃肉的罪過,但當信徒供養肉類食物時,師傅卻常常自己拿來吃。弟子們因此就覺得上師言行不一,自己吃肉卻勸我們不要吃肉。上師為了破解弟子的疑惑,有一次就宣布要請弟子們吃肉。那天,上師從墳場拿來人的屍體,和一些牛羊肉一起煮過後請弟子們吃,弟子們當然不敢吃,只有上師不管牛肉羊肉或人肉,一樣無分別地吃。 這個故事所說的是,弟子想吃肉,是受口腹之慾望(貪)的驅使或駕馭,因此,對應之道是不吃肉(相當於戒律),控制並逐漸消除自己的慾望。同時,由於世俗文化或價值觀的影響,他們對某些肉可以接受並歡喜,對另一些肉則不能接受並恐懼。這就是分別心。而有分別心,就會對通達甚深法理造成障礙,也會妨礙或減緩對空性的證悟。 對上師而言,吃肉不僅是口腹之慾,更主要的是要將其轉化為消除分別心的修行助緣:有什麼供養就吃什麼,不論肉類或其他食物。這是以不特別追求的方式消除分別心(特別的追求或特別的排斥在此都可視為是分別心)。更進一步,則不論人肉牛肉都僅僅視為維持生命所需的食物而無分別地攝取。這是從不特別排斥的方式消除分別心。 (當然,對食人族而言,可能沒有這種分別心。這也說明世俗價值觀的多樣性與非究竟性。) 三、西藏佛教有關調伏或運用欲望的觀點 上述師父吃肉的例子,並不等於說消除分別心就一定要吃肉。更不能以消除分別心為名,行滿足口腹之慾而貪吃血肉,否則會罪上加罪。正如達賴喇嘛尊者所說:「密宗修行者的前面,只有成佛和下地獄這兩條路」。因為到密宗的修行階段,對外在的戒律約束(別解脫戒)應已達到任運自在的地步 (即戒律已經內化為自然常態的生活習慣,猶如對已戒菸而已無菸癮的人禁止其抽菸一樣,已不需要刻意努力地去遵守),因此需要更進一步地以內在的起心動念做為關鍵點來調整。而如果你以密宗修行的名義,起心動念卻是其他(如以消除分別心的名義滿足吃肉的慾望,以雙修的名義滿足性的慾望等),則其罪孽不可量,只有下地獄一條路。也因此,傳播或修習密宗必須非常慎重,具根弟子更是萬中難求一。 這就猶如中國武俠小說中的武林高手,當一個人修練到變成絕頂高手時,所有隨手所得的花草樹木都可以成為無堅不摧的利器一樣。一個人修行到一定境界(如見證空性)以後,任何行為都可以成為修行的助緣。 如前述例子中,師父有能力將吃肉轉化為一種修行,但這並不能解釋成師父一定要吃肉才是修行,更不能理解稱鼓勵吃肉。同樣,和口腹之慾一樣,性慾也是大部分動物都具有的「本能」,是受貪痴愚控制或主宰的結果。對被慾望或分別心所控制或驅動的修行者而言,修行的第一步,就是遠離逆源,努力控制這些慾望 (這就相當於戒律),努力消除分別心。當修行到將分別心降到最低點,並具有控制慾望,甚至可以駕馭慾望的境界時,慾望就可以從逆緣轉化為修行的助緣。佛典中闡述了這種轉化的所謂「男女雙修」,那絕非常人所說的男女性行為。 藏傳佛教密宗所闡釋的「雙修」,涵義和範圍極其廣泛,且絕大部分內容與「性欲」沒有關係,即使有所涉及,所揭示或闡釋的也僅僅是如何運用和駕馭這種慾望,以達到明心見性的結果,而絕非欲望的發洩或滿足。在修行過程中,經典闡釋了以觀想或接觸等方式激發欲望潛能,從而達到改變氣脈精血運作 (與現代生物科學的定義不可同日而言)等修行方式。而僧人因受戒律的限制,只有觀想,而絕無實修的傳承。而且,不論觀想或實際的接觸(並非性行為),只要是以滿足欲望為目的或會造成這種結果的行為,都絕非宗教行為,亦不能見容於藏傳佛教。對真正的藏傳佛教之密宗修行者而言,遑論發洩性慾,即使在夢中遺精,亦是破戒行為。 當然,說到「控制或運用慾望,甚至可以駕馭慾望的境界」,就猶如小說中呼風喚雨的武林絕頂高手,對絕大多數修行者而言,絕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境界。因為你必須首先要成為武林高手,花草樹木才會變成無堅不摧的武器。如果初學者拿著花草樹枝當武器,只會送掉自己的性命。同樣,修行者如果不能控制和駕馭慾望,卻試圖以修行的名義滿足各種慾望,其結果也只會把自己送進地獄。 因此,西藏佛教雖有上述所謂的「雙修」傳承,但那即非一般認知中的性淫樂行為,更不允許受戒僧侶實修。因此,如前所述,如有僧侶以修行名義與異性發生性行為者,毫無疑問是欺詐行為。 四、藏傳佛教是騙子藉宗教之名招搖撞騙的最大受害者 西藏佛教在國際化過程中,由於世界各地的信眾對藏傳佛教的了解非常有限,一些人乘機以藏傳佛教或密宗的名義,在世界各地招搖撞騙;甚至一些披著袈裟的敗類,在禁不住誘惑而失戒還俗後,不僅不知悔愧,反而利用人們對藏傳佛教的無知和誤解,竟然謊稱是宗教修行來為自己掩罪遮醜。所有這類行為雖然是個人所為,與西藏佛教無關,而且也是西藏佛教所絕不容許的醜行,但因以訛傳訛,未探究真相,反而對西藏佛教的形象造成極大的傷害。 除此而外,在中文世界中,還有一些人有意或無意地將西藏佛教密宗經典或圖像符號等與男女性行為劃等號,以訛傳訛,謬種流傳,莫此為甚。如此次會議所述佛法山聖德禪寺爆發的所謂聖輪法師以開示為名,性侵或性騷擾女性的性為,竟然也有媒體影射為受藏傳佛教的影響。2011年年初,媒體報導一名所謂的「喇嘛」不僅去嫖妓,甚至辯稱他的教派允許這種齷齪行為。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台灣一些媒體也予附和,煞有介事地說真的是這樣。可見在台灣,對密宗佛典的錯誤觀念和認知已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 不論中國大陸或台灣,由於商業社會的需求關係,坊間充斥著不少所謂專家或學者解讀西藏佛教或密宗的讀物,其中不少作者其實根本就不懂密宗,常常是以世俗的概念望文生義地去曲解密宗的教義、圖像或密意等,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一種極端無知的表現,猶如將商標或標籤視為商品本身一樣,只會帶來南轅北轍的錯誤認知。 比如以「空行母」這個概念或標籤為例,一般都被理解為類似「從天而降的天女」的意思,一些圖像裡面也以這樣的形象表現,闡釋者也會這樣解釋。但實際上,那僅僅是表象或表現方式。在密宗中,更多的是指:在證悟空性(以虛空代表)的境界中無礙暢遊(行)的智慧(母。所以稱母,是因為在佛教「悲智雙運」等概念中,以「父」代表慈悲或菩提心,以「母」代表智慧)。同樣,佛典所謂的「大樂」是指證悟空性之「樂」,與世間認知的各種欲望滿足之「樂」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不論是想批評或是想了解密宗者,通過這些似是而非的通俗讀物當然不可能得到西藏密宗的真實精義。因此,一般而言,依止通達佛教密宗教義的善知識,是佛教密宗入門或修行所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 五、藏文世界以外最了解藏傳佛教的是西方研究者 一般而言,世界傳統的宗教都是經過千百年風雨的檢驗,大都已發展成為普世性和世界性的宗教。像藏傳佛教,早已發展成為一個世界性的宗教,尤其是過去半個多世紀以來,西方宗教界或學者以求實求證的精神,對藏傳佛教和密宗已有專精深入的研究。但在中文世界,雖有部分經典的翻譯,但因缺乏善知識為之解密開示,真正了解西藏佛教密宗精神的人極為罕見。由於密宗傳授的條件極為嚴苛,修行的風險也很高,真正可謂是「一念之差,天堂地獄」,因此,即使有漢僧學習藏傳佛教,並有志於密宗者,可惜多止於皮毛,多未真正接受到密宗的甚深法義傳承。加上中文研究領域缺乏深入了解或實證的精神,常常流於不求甚解或淺嚐即止,甚至更多的人僅僅是以望文生義的方式貿然地下結論,其結果自然與密宗的真實涵義相去甚遠。因此,對相關的議題的研究,在不通藏語文的情況下,建議可以藉助西方研究者的研究結果與論點。 結 論 綜上所述,藏傳佛教僧侶嚴守佛教戒律,絕不容許有任何名義的男女性行為,此類行為的結果就是失戒還俗,不再具有僧侶身分。密宗經典有關「雙修」的內容,是闡釋如何運用和駕馭慾望,而絕非欲望的發洩或滿足;更不是一般認知的男女性行為。 與藏傳佛教有關的性醜聞大多出現在台灣。我們認為,這其中的原因,除了與早期因政治因素而來台的所謂「藏僧」品行良莠不齊有關聯以外,還與不少中文讀物望文生義地胡亂闡釋西藏佛教有相當關聯。反觀國際社會,就鮮少聽聞藏傳佛教僧人假借宗教名義騙財騙色之事;這顯然與他們對西藏佛教的了解程度較深有直接的關聯性。 因此,我們認為向台灣民眾介紹西藏佛教的真諦,揭露那些詐欺行為是最直接的因應之道。為此,本基金會或西藏佛教團體一直都以出版書籍或刊物的形式,希望能發揮導正視聽的作用;西藏佛教各教派的領袖也一直都有相關的開示,但因資源等的限制,影響範圍有限。如果相關部門能相應輔導宣傳,必將有助於這類傷害台灣信眾和西藏佛教的行為繼續發生。 (此文為於台灣監察院調查案諮詢會議之說明)


資料來源:達瓦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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