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流亡社區的民主建設與中國民主化

辛亥革命確立中國國民主權最高性 今年是辛亥革命中華民國建國的第一百年,很多中國人宣稱這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但我們臺灣人頂多只承認這是亞洲至今維持最久的民主共和國。一百多年前,大清帝國的滿洲權貴因為無視於世界潮流、民心思變,對於立憲的準備與推動毫無誠意,錯失了變法改革的機會,最後導致革命軍興,而以武昌新軍起義為引信,在中國本土南方各省以及蒙古、西藏獨立的浪潮中,不得不由宣統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奉隆裕皇太后葉赫那拉‧靜芬懿旨,下詔將統治權歸諸全國,國體定為共和立憲,從此結束了三百年國祚。 就在辛亥革命的前十五年,臺灣才因為抗拒割讓日本,一度宣布獨立別立民主國。臺灣民主國是中國宇宙洪荒開天闢地以來第一個標榜立憲主義和民主共和的國家,也是亞洲真正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則是在中國本土上根本地終結了君主世襲的封建體制。袁世凱中華帝國和張勳擁護愛新覺羅‧溥儀復辟的失敗,充分地證明了主權在民和立憲共和已成為中國人民政治意識的重要組成,同時也成為近現代中國政權統治合法性的唯一根源。因此,作為法統的國會,是歷屆北洋政府和南方護法政府合法性之爭的核心問題,而無論是國民政府的制憲,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國,也都必須在形式上完成以國民制憲權為其精神的民主正當性與合法性的建構。辛亥革命的最大意義與成就,就是從此確立了國民主權的最高性。 中國國民主權民主實踐的理念和經驗 五十年前,中華民國同意蒙古人民共和國以公民投票方式經由人民自決確認其獨立建國的事實,進而在政治協商會議的基礎上,增補選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召開制憲國民大會進行制憲。我必須指出,制憲國大代表在臺灣雖然是由臺灣省參議會選舉產生,但臺灣省參議員選舉是一次自由的普遍選舉,制憲國代的間接選舉也符合了自由選舉的精神,而在中國大陸舉行的制憲國代區域補選,基本上也是自由選舉,這一歷史說明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之前,中國已經具有舉辦全國性自由選舉的一定能力,而事實上,所謂地方自治,早在清末辛亥革命前夕,就已經以上海、天津為前導,由清德宗於一九零九年頒布〈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開始在直隸和奉天省的鄉鎮一級進行試點試辦了。 以〈政協憲草〉為藍本於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實施的〈中華民國憲法〉,並未因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而成為歷史的陳跡、中國求索民主過程中一件供人憑弔的紀念文件,而是至今仍在臺灣有效施行的憲法文本。其雖然與臺灣的空間條件有所扞格,但卻是一部不折不扣的立憲主義民主憲法。〈中華民國憲法〉以和平建國為目標,明確表述了中華民國基於民族、民權與民生三民主義的建國理想和方略,揭示了對於中國人民基本權利、省縣地方自治和蒙古西藏民族自治的保障,人民作為國家的主權者以自由的選舉決定中央政府以至省縣各級地方政府政權歸屬的權力,以直接民權、權力分立制衡和司法違憲審查制度確保民主與人權的機制,以及國家有關外交、國防、政治、經濟、社會、教育、文化等基本國策的民主原則,儘管頒布施行未幾,中華民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間即展開戰爭,在中國本土上乃另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召開進而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使〈中華民國憲法〉的理想沒有機會在中國本土實現,但一方面它畢竟曾經是中國在立憲與民主化上種種思考與嘗試的歷史見證,另一方面,它所標榜的理想和價值,則又指引著臺灣民主化的道路,提供臺灣黨外反對運動批判國民黨政府威權統治的各種思想材料和運動養分,也提醒與催促著蔣經國、李登輝領導黨國展開寧靜革命和平轉型。而今,在臺灣的中華民國已是一個真正名副其實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共和國,這一事實正是〈中華民國憲法〉的價值和可操作性的最佳證明。這說明了民主制度可以是中國政治文化中的民本主義得以實現的一條途徑,從公民人格的型塑、人民公共意識的自覺和公民社會壯大的需要等方面來看,民主是實現民本主義天下為公理念國家行政成本負擔最輕社會效益最高的最佳途境。源自西方的憲政民主成功地嫁接在繼承中國儒家政治文化傳統的土地上,這一事實再次說明了,憲政民主仍是辛亥革命百年來為中國人所值得追求的現代化目標。〈中華民國憲法〉飽滿地刻畫了半世紀前中國人對中國民主化的熱情、信心和理想。現在的中國本土,社會經濟發展條件和國民素質遠遠超出當年的大清帝國和中華民國,有什麼理由以國情不合或為維持社會和諧穩定來拒絕自由的民主呢? 西藏流亡民主的超凡成就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一段曲折逆流,它的黨國對於社會的控制程度,遠遠超過國民黨的黨國,非但架空了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同時也讓紅色權貴以權換錢,成為新的剝削階級。人民共和國是這個黨國虛假的稱法。儘管如此,它追求經濟民主和社會正義的社會主義建國理念,則曾經感動了無數的中國人為它獻身,甚至於包括一九五一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的西藏法王。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即多次表明自己是馬克思主義者。而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藏區推動以民主改革為名的土地重分配和所謂解放農奴政策之前,一九五四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便已親自主持西藏改革委員會,對西藏進行土地改革,並蠲免窮人稅負。一九五九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領導西藏民族出中國,在印度達蘭莎拉延續了甘丹頗章王朝,而竟從此和海外十數萬藏人共同創造了一項政治奇蹟:民主化。 在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的堅信和領導下,西藏甘丹頗章流亡政府得以立憲主義原理重建權力分立的民主政府架構。一九六零年西藏人民議會成立,一九六三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頒布〈西藏民主憲章草案〉,當時年紀未滿三十的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曾經身兼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因目睹印度國會民主而深受感召,親自在〈憲草討論稿〉當中提出議會得罷免達賴喇嘛的條款,惟不為流亡人民所接受。一九六五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再又廢除了貴族制度,落實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而在第十四世達賴喇嘛領導流亡政府對流亡社區人民進行民主訓政後,一九九一年六月,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批准並頒布了他於前一年強力推動制定的〈流亡藏人憲章〉,並且歷經了十年的討論和審議後,在〈憲章〉中確立了西藏人民議會議員分別由西藏三大地理行政區、五大教派和北美洲、歐洲流亡藏人選舉產生的方式,而在建立起完整的議會制度的同時,〈憲章〉也引進了公民投票制度,達賴喇嘛可就他所反對的議會法律複議案送交全民公決。 西藏流亡政府噶廈的統治正當性基礎,則首由擁有政府最高權力的達賴喇嘛的直接任命向議會選舉轉移,首席部長噶倫和各個部長皆改由達賴喇嘛提名兩名以上候選人經人民議會選舉後任命,二○○○年一月第十二屆議會依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之建議修憲,噶廈改由全體西藏流亡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之噶倫與其所提名之各部部長人選經議會多數同意後產生,首任民選噶倫,即由自卸任議長職務後轉戰噶倫成功的桑東仁波切羅桑丹增當選,二○一一年八月,當選第三屆民選噶倫的洛桑僧格則將率領第十四屆噶廈就任,別具意義的是,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早在二○一一年五月,已主導第二次西藏全國大會通過修憲,將其國家元首權力全部下放,自行終結了達賴喇嘛的政治職務,民選噶倫今後將兼領國家元首的職權,其憲政上的地位,乃已相當於總統制國家中的總統。一九九二年二月,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發表〈西藏未來政體及憲法要旨〉一文,表明當西藏獲得自由以後,西藏未來政體將是一個世俗的總統議會制民主政體,將選出總統取代達賴喇嘛擔任國家元首,屆時達賴喇嘛不會在政府中擔任任何傳統的或政治上的職務,二○一一年西藏雖然還未能自由,但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則已毅然決然提前展開並完成了流亡政府的世俗化民主政治轉型。最新修正的〈憲章〉第一條規定:「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是西藏民族的怙主、藏人至高無上的領袖和導師、西藏民族統一的代表及合法的代言人」,而僅以民族保護者與象徵的地位,對「西藏民族的道德品行、宗教文化、社會和經濟發展與西藏問題的得到解決」提供指導。 經過流亡藏人五十年的努力奮鬥,西藏甘丹頗章王朝神權政體,歷經和平轉型,從此蛻變為民主共和政體。佛家眾生平等的理念,和〈世界人權宣言〉人生而自由平等的普世價值,在這裡美妙地連結融合,造就出西藏民族在流亡中建立現代化憲政民主的亮眼成就,西藏流亡民主的經驗和智慧,不單單屬於流亡社區,也屬於全人類,乃至於中國。因為它證明了憲政民主價值的普世性和應然性。只要擁抱和信仰自由民主,相信人民,民主便可能在不斷的制度完善和人民意識的啟蒙覺醒中逐步紮根和實現。而最值得一書的是,西藏的流亡民主轉型,是變革模式的一種典範,完完全全出自於領導菁英的自覺,事實上,流亡社區從沒有出現挑戰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和政教雙持政體的反對意識和政治力量,因而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這種自覺的轉型選擇,比之臺灣蔣經國、李登輝夾雜有因應國民黨政權在反對運動挑戰下的生存與延續策略考慮,乃更加崇高和純粹。 中國民主化的最佳途徑 讓我們再次回顧中國大地百年來的民主化歷程,辛亥革命給了我們三個啟示:第一,清朝的鼎覆,是因為滿清權貴不能審時度勢,因勢利導,積極展開立憲共和。茍且因循的結果,就是使鬱積的民怨不得不藉由革命爆發出來,而導致自身的滅亡; 第二,武昌起義後,當時中國各地方紛紛宣布脫離清朝而獨立,顯示省從元朝以來已成為穩定的行政、地理、文化和認同的單元。在這一基礎上,中國的自由化與民主化可思考按各省區和直轄市情形個別展開,不必全國同步進行。而各省獨立,同時裂解大一統之意識型態,在中國亦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政權轉移方式; 第三,辛亥革命嚴格說來並非代價慘烈、國民犧牲巨大的革命。在南方各省獨立建立民國之後,清朝政府盱衡南北實力、民心向背,很快就決定要停止武裝鎮壓,與民國臨時政府進行和議。而當和議一成,清朝便順利宣布禪讓。當時清朝仍掌握北中國,論國力仍足以與民國相抗,儘管面臨各省獨立風潮,負隅頑抗、南北分治仍有其可能,但何以形勢急轉直下,原因在於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以接任民國臨時大總統為條件,向民國承諾將迫使清帝退位,終結帝制,而清帝選擇退位,則並無虞政治清算報復,仍可保留相當尊嚴。這裡說明了和體制內改革派的合作,可以相當程度地控制民主轉型的社會成本,使之儘量和平完成,而體制內的改革派,也應有此體認,只有主動投向改革,身家性命和既得利益才有可能獲得保全。 中華民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中國大陸的民主轉型,及其於世界冷戰結構崩潰後在臺灣的民主轉型,兩次結局迥然不同,而更皆有不同的國際因素。戰後由訓政轉為憲政的失敗,固然和民國政府迷信可以主導轉型而輕視共產黨為首的反對力量有關,但美國對共產黨本質的誤判,撤除對民國的支持,任由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對共產黨提供後援,以致朝野形勢逆轉,亦是重要原因。臺灣民主轉型以寧靜革命方式獲致極大成就,則與國民黨政府在蔣經國的領導下,自臺美斷交後仍堅定親美外交路線有關,民主轉型是臺灣持續獲得美國同情與支持,而得以作為美國和西方普世價值的象徵陣地,而在冷戰後繼續抵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唯一選擇,而臺灣的領導者則智慧地在被美國和世界拋棄後看到了這條唯一的出路。因此儘管反對力量仍不足挑戰國民黨黨國,國民黨仍決定轉化其統治正當性,這一決定使國民黨此一外來威權政權走向本土化,而竟得以在臺灣長期存續和二度執政。 西藏流亡民主轉型,更是一由政府絕對主導的過程,流亡社區在自由的國家印度的土地上,加以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英明睿智的領導,雖然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今日身後問題逐漸浮現,但自流亡印度起,從沒有實現民主化的現實迫切需要,其之轉型自始即為擁抱普世價值,並使西藏與歐美自由世界形成價值同盟,成為普世價值的象徵陣地,在價值與戰略的選擇上,乃更見其智慧和難能可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化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中共領導人至今還未顯現出面對民主轉型的信念和準備。他們以政治專制和經濟剝削所建立起來的所謂中國發展模式或北京共識而沾沾自喜,聲辯只有依賴專制,才能有效解決中國眾多人口對於地球環境資源的消耗性消費。殊不知,共產黨集團的寡頭統治,縱容各級各地山頭對人民的剝削和壓迫,以維持與壯大其利益共同體,才是中國社會人文與自然環境惡化的根本原因。共產黨恃強凌弱,視民如盜賊,投入龐大的國家資源用於愚弄、鎮壓和監視人民,卻吝於解民於倒懸,在社會福利、司法獨立和資訊公開等方面做同等的國家投資,共產黨更一意壟斷國家權力資源,除了為其張目的合作黨派外,絲毫不願開放政權與黨外分享,甚至允許有反對黨的制衡監督。中國大陸朝野、官民和民族間的矛盾尖銳,社會信任脆弱,一旦發生動亂,確實除了共產黨之外,沒有一個有實力的政治力量可以取而代之,維持整個治理的局面。若果是如此,則共產黨更應該要主動勵行國政和黨制的民主改革,下放壟斷性權力,緩和社會對立,而且要從中華民族長遠的利益福祉來看,投入資源、創造條件,在中國建立公民社會和實現地方自治,培養人民參與國家和公共事務治理的能力,改造民族性使之融合於當代文明世界秩序。這是有權力者的責任倫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六十年來,我們看不到這種願景和承諾。這並不是空談和幻想,實際上,辛亥百年歷史便提供了豐富的教訓,〈和平建國綱領〉和〈中華民國憲法〉曾經提出了具體的構想與步驟,甚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治理經驗,也可以凝結出有效和可行的作法,一切只看共產黨願不願意公開宣示和擁抱自由民主的價值,學習蔣經國、李登輝、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智慧和決斷,提出時間表,承諾如何踐行而已。令人遺憾的是,共產黨至今仍在高倡中國特色,誇炫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充分顯露其毫無反省與自覺,這是中國最大的悲哀,也是中共一旦崩潰,中國人民所承受一切災難的根源。 西藏和臺灣要合作反共,共同實現被中共壓迫人民的解放 臺灣位居海角,西藏則遠在天邊,臺灣怎麼會牽扯進漢藏或藏中的關係當中,這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西藏和臺灣的壓迫有關。 一九九八年六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在與美國總統柯林頓(William Clinton)會面時,則就藏中雙邊談判的展開,提出了前提要件,此即「達賴必須真正放棄西藏獨立的主張,停止分裂祖國的活動,公開聲明承認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個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把藏中關係外第三者拉進來,要求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省,實在是相當荒謬和惡毒的作法。因為臺灣的地位如何,並非藏中雙邊的實質問題,也與藏人的現實生存利益無關,而藏人也更無權置喙或作成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圖謀,至少有兩個目的:一為分化臺藏關係,削弱臺灣對於流亡藏人的同情和支持;另一則為造成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可為政治利益出賣臺灣對其信任的印象,徹底摧毀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道德形象和政治威信。這則也讓我們想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處理與梵蒂崗城國外交關係的個案,同樣也是要求天主教教廷先行斷絕與臺灣的外交關係,表面上看來,這是一個中國的承認轉移問題,實際上這則是一樁魔鬼的交易,要教宗在犧牲臺灣的決定中同時也付出道德的代價,在這一問題上,反而是臺灣從宗教的高度表達了體諒和理解的態度,因此中梵建交的障礙,主要為中國教區主教的任命權。同樣為世界級的政教領袖,第十四世達賴喇嘛領導下的西藏流亡政府,處境之艱辛無以復加,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魔鬼交易,始終拒絕出賣臺灣,所謂生死窮達不易其志,維護了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道德底線,實在令人更加敬佩和感動。 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水相隔,馬英九總統於二○○八年就任之後,對於促進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乃不遺餘力,開放中國大陸人民來臺觀光、自由旅行和留學,以及〈海岸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簽訂,進一步擴大兩岸的經濟貿易往來密度,已經在不知不覺中,使臺灣人民在現實生活環境中感覺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日俱增的影響力和滲透力。兩岸關係的和解,固然是大多數臺灣人民所樂見者,但臺灣在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等基本價值立場上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壓力而倒退,卻是讓人感到不忍和不值的。就此而言,臺灣人民更需要像第十四世達賴喇嘛這樣的精神領袖的引領,堅定信念,保持樂觀。我們感謝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在臺灣二○○九年八八風災災後重建後,不辭千里,前來臺灣撫慰民心的慈悲和盛情,但我們也看到了馬英九總統在拒絕接見尊者一事上所表現出來的畏葸和怯懦,令全體臺灣人民深感慚愧。〈中華民國憲法〉明文保障西藏民族自治,一九五九年西藏抗暴,蔣中正總統更發表〈告西藏同胞書〉,宣示支持西藏民族自決,此後以降至李登輝、陳水扁歷任臺灣總統,均持此一立場處理西藏政策,而卻在馬英九甫上任,出現大倒退,指中華民國只尊重西藏自治,不支持西藏獨立,與蔣中正對於西藏前途的開放態度,截然不同。中華民國早已退出中國大陸而臺灣化,我們不知道臺灣人的總統究竟是憑哪一點有資格對西藏民族的前途問題做出主張的?你只能尊重西藏民族的自決,並對西藏民族的決定給予祝福。按照馬英九的邏輯,如果西藏不能自決獨立,我們則懷疑他是否也主張臺灣人民有權自決前途。站在人權的高度,沒有人有權力要求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壓迫的人民必須安於現狀的,抵抗權是人民最後的防線,一百年前,中國各省和各民族可以從大清帝國和洪憲帝國宣布獨立,為什麼二十一世紀被壓迫的中國人民不可以。 流亡藏人開出了民主,這是真正的自我統治,西藏流亡政府主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框架下實施名副其實的西藏民族區域自治,自然絕非現在受到中共黨國殖民宰制下的虛偽自治,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以流亡民主,為日後的西藏培養統治人才,確是用心良苦。而如果西藏民族可以實施民主自治,漢族則更沒有理由說做不到,臺灣不就如此嗎?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為了實現中間道路,為了藏漢民族的友好共處,更對藏人一再諄諄教誨,不要仇恨漢人,因為漢人所受到的壓迫,不會少於藏人。一切的問題都出在黨國專制,以及中共黨國對漢民族主義的綁架。而無論無何,未來自由的西藏,仍然要和漢人做鄰居。臺灣有許多政客以歧視和敵視中國人民與中國文化的方式,來強化臺灣的主體性和認同,無疑地是一種引鴆止渴的作法,這對於兩岸和平和和解非但沒有好處,還可能使民主轉型後的中國,在臺灣議題上,因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的結合,而成為臺灣的敵國。在中國民主化的條件還未成就前,中國大陸人民沒有機會擺脫中共的洗腦控制,因而是無法對其有所期待的,一個高瞻遠矚的政治家,則會反過來,從他所能影響的變數先控制好,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以宗教情懷投入教化流亡藏人,以功德迴向漢人,這一精神與悲懷是值得所有的臺灣人來學習的。 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醜化,甚至以「魔鬼」和「豺狼」來侮衊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許多漢人沒有機會認識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和他的中間道路。臺灣是西藏流亡政府向全球華人世界特別是中國大陸進行政策傳播的最好陣地,這裡不乏自由的公正媒體、不受政府屏蔽的網際網路,不受檢查的出版自由,普遍同情西藏的人民,還有活躍的支援西藏團體臺灣圖博之友會和臺灣漢藏友好協會,以及無數熱情的志工。當兩岸交流越加密切,越來越多的大陸人民來臺,臺灣就可以成為向中國大陸傳播自由訊息的第一線廣播站,只要來臺的大陸人受到啟蒙,有所會疑,他們就能成為自由的載體,把自由的訊息和事實的真相帶回中國大陸。西藏流亡政府駐臺灣代表處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在臺灣的工作十分積極與顯著,使許多臺灣人認識西藏和支持西藏,其工作成效深受臺灣各界肯定。惟從西藏流亡政府的施政績效角度來看,如果將臺灣視為對中國宣傳和推展公共關係的主戰場,則在臺灣工作的財力和人力,其實還可以再提高供應的幅度。同樣道理,臺灣之於中國民主運動,也具有同樣的戰略地位。而西藏自由運動和中國民主運動則也可以回饋臺灣社會以更具洞見的中國大陸社會信息和觀點,召喚漢藏和中國各族人民,成為臺灣民主自由與反共反專制的同盟者與保衛者,使臺灣得以因應和抵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滲透和侵略,並進而得以鼓舞著漢藏人民追求民主自由的信心與希望。 本文整理增訂自作者在美國普林斯頓中國學社於二○一一年七月九日假華盛頓市福朋喜來登(Four Points By Sheraton)酒店舉辦《民主中國與未來西藏》研討會《西藏流亡社區的民主建設》場次之發言稿)作者為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兼任副教授/華人民主書院董事‧臺灣圖博之友會監事..民國一○○年七月二十日五時二十分 於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職務宿舍


資料來源:曾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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