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人行政中央的合法性和作用

在達賴喇嘛尊者卸下政治權力,移交政權給民選的藏人管理機構,加上「西藏流亡政府」的職銜在藏文中更名為「藏人行政中央」,讓這個小小的西藏流亡世界似乎再次地陷入四分五裂的情感危機及政治爭議當中。藏人在自我辯解時,語調往往是挫敗、痛苦和自我受傷的,也反映了自憐和自我心理戲劇性變化的難以承受。在辯述該議題時,不但弄巧成拙、喪志,甚至對於在釐清和理解這個問題上毫無助益。 所有改革的主要目標,是為確保藏人行政中央領導西藏自由運動的永續性。而所有的改革,展現的是藏人行政中央繼續領導西藏自由運動的政治意願和決心;儘管面對國際政治環境的現實,但只需合法的作用存在,即能夠面對與運作未來的任何變遷。達賴喇嘛尊者卸下政治權力,並移交給民主選舉產生的藏人行政中央領導人,有待政治思想成熟及有決心的西藏人民去觀察和理解,尊者所展現的民主風範-尤其是年輕一代境內外的藏人。 就這一點而論,我相信,不但是體現西藏領導的民主改革,並向藏人、中國領導人和國際社會傳達民主的核心信息。 顯然的是,這些改變再再展現了藏人領導的力量、自信、堅毅和機智;這種為了爭取我們的自由與奮鬥,鋼鐵般的政治意願和承諾,從藏人流亡憲章的修訂可見一般。該修正案明確指出尊者所屬的政治權力將充份歸屬於藏人行政中央,特別是權力和責任完全歸屬於民主領導機關,藏人行政中央成為全體西藏人民的代表。憲章的新序言強調「保障藏人行政中央是合法管理政府及全體西藏人民的主權代表」。並且也體現了從公元前二世紀至1951年中共入侵,1959年達賴喇嘛尊者流亡印度大力推動民主改革以來,西藏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的地位。 就最近的改革背景下,藏人行政中央絕對沒有任何根據,去放棄作為全體西藏人民的代表。相反的是,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合法性,藏人行政中央的的確確是西藏境內外全體西藏人民的代表,在完成這項民主化進程後,著實得到充份的證明。因此,西藏行政中央的權限更為完整,在西藏自由、公平的民主進程,具有更壯大的合法性,成為全體西藏人民完完全全的代表。 1959年流亡印度的達賴喇嘛尊者表示,不論他和他的噶廈(內閣)位在何處,西藏人民將繼續視其為他們的政府和真正代表。尊者朝向積極實踐西藏事業,提請全球關注西藏境內的苦難,並尋求國際社會的協助,保護西藏人民及80,000多名來到印度的流亡藏人,進而創立西藏中央管理政府。 官方名稱一直是以「達賴喇嘛尊者西藏中央管理政府」呈現。我們的官方公文信頭和印章都是這個名稱。我們向所有的外部關係,介紹自己是達賴喇嘛尊者行政管理政府。我們從未尋求在法律上或政治上對於「西藏流亡政府」的承認;因此相信,西藏人民將永續、合法的視尊者和藏人行政中央作為他們的政府和真正的代表。 從我們進入流亡開始,尊者一再清楚表明,不為自己和他的政府要求任何的統治權。我們流亡海外藏人的主要任務是,尋求西藏的正義,恢復西藏人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西藏人民將繼續視藏人行政中央是他們真正的代表,不論近來的變革,只要西藏中央領導階層是得自達賴喇嘛尊者全力的支持與祝福;事實上,在這項議題上,並沒有嚴重的爭議;只有西藏人民才能決定及考量、接受他們的真正代表。雖然境內藏人無法參與民主選舉,但他們展現對藏人行政中央的支持,即使冒著高度的風險,也在許多方面全力的配合與遵守。如果一個在自由中流亡的藏人,決定從現在開始,因為最近的變化而認為藏人行政中央僅是一個非政府組織,那麼這是他或她的個人的自由選擇和決定。 每一位具有政治意識和責任的藏人都知道,尊者的政治信念一直是:抱持最好的希望,並做好最壞的打算。在過去幾十年來,我們爭取西藏人民的自由運動和西藏事業,在尊者睿智的帶領下受益匪淺。 人們對於中國的反應並不感到多大的興致;北京在最近表明,將不避諱地強硬維護,他們所謂的「國家核心利益」。中國觀察家證實的確喚醒部分的中國領導人,不惜一切代價捍衛所謂的「核心利益」,比如他們聲稱對台灣和西藏的主權。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所長宮力表示,「北京不應該對台灣和西藏有一絲一毫的忽略。」這是一個公開的秘密,中國在對其他國家使用強硬外交,宣誓其主權。一個很好的例子是,發生越來越多的情況和徵兆,中國最近對尼泊爾的強硬外交政策,就是為了壓制我們在該國的同胞。人盡皆知,這是中國強迫世界上任何想和中共恢復外交關係的國家,必須接受和堅持「一中政策」的原則。 展望未來,並採取預防措施,目的就在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任何政治危機,也是負責任的行為,更是謹慎的政治領導。 絕非是尊者藉由民主改革來姑息中國的霸道,只是代表著中國領導階層必須面臨一連串的新挑戰。首先,破除了他們對「解放西藏」的偽宣傳,以及宣稱達賴喇嘛試圖「恢復舊封建體制」歪理;再者,一併破滅了他們算計在轉世靈童上的心機。從更實際和具體的政治水平而論,達賴喇嘛尊者再次無誤地向中國領導人作出明確的告誡,他沒有個人的要求。尊者把謀求西藏人民的基本權利和福祉,放在漢藏對話的最前方。尊者明白根本問題,就是爭取西藏真正的自治,使西藏人民按照才能和需求,自己管理自己。 透由卸下政治權力,尊者再次強調,參與西藏事業並不是像中共所宣稱的,是為了個人權利和政治地位的目的,也不是為了爭取西藏流亡政府的執政權。一旦與中國達成令人滿意的協議,藏人行政中央便會解散,由境內西藏人民主導管理西藏的權利和責任。 即使在完成修訂憲章的政治任務後,藏人行政中央將繼續為全體西藏人民服務,擔任西藏人民的發言人,實踐全體西藏人民的願望。相對於中國共產黨,毫無疑問的是,西藏中央當局不追求統治西藏的權力;藏人行政中央唯一的任務和目的,不多也不少,就是為西藏人民爭取自由與基本權利,西藏人民可以自由地決定自己的事,在雪域、我們家園的土地上享有自由和尊嚴。 西藏中央政府名稱的改變,僅只重申西藏行政中央並未放棄代表全體西藏人民的合法性和實踐西藏人民願望的決心。 (國際西藏郵報編譯)


資料來源:格桑堅參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