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23日,中國國務院辦公廳下發33號檔,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此早有耳聞,但一直不可能看到,也不知道這個通知是下發給何部門、何人。如果只是下發給有一定級別的官員,那麼這個通知等於作廢,因為廣大的人民群眾若“不知情”,也就無法按照33號檔精神來“參與”和“表達”了(4月1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2009-2010)》,承諾保障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包括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等等等等),也就難免不繼續犯錯誤(如果沒有錯誤發生,國務院辦公廳也就不會下發33號檔了)。 中國的國情是,當政府專門下發檔,警示人民群眾不能這樣不能那樣的時候,人民群眾早就這樣或那樣,而且已經是比較嚴重地這樣或那樣了,以至於政府不得不下發檔來刹住歪風邪氣。可是,如果政府下發了檔,人民群眾依然還在這樣或那樣,這又是什麼原因呢?是各級官員們走過場,應付國務院,在貫徹政府檔精神時虛以委蛇,還是廣大人民群眾根本不把政府檔當回事兒? 最近,在一位年輕藏人的博客上讀到,恰巧跟33號文件所指出的“民族政策問題”有關。而這“痛苦的一天”距33號檔下發已經整一年了(準確地說,差11天為整一年)。那麼,讓我們來看看一年之後的實際情況是個什麼樣子。需要補充的是,這裡轉載的33號檔,是從http://www.uighurbiz.cn/bbs/viewthread.php?tid=224003 下載的,但這個網址所在的網站“維吾爾線上”已經被關閉了,看來是無從對證了,但還是需要在此說明,以免被認為擅自轉載政府檔是“別有用心”或有“政治問題”。另外,特此轉載,也是出於讓更多的人民群眾學習政府檔精神的目的,人民群眾獲得的知情權多了,也就會有了正確的“參與權”和“表達權”,有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有利於實踐時下最熱門的“科學發展觀”,大家說是不是? (圖為2009年3月在北京民族文化宮舉辦的“西藏民主改革五十年”大型展覽,身穿藏裝的漢人講解員指著照片上歡笑的藏人孩子介紹說:“西藏人民在中華民族傳統民族的家庭裡過著幸福的生活!”)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辦發〔2008〕33號 我國是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保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為了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杜會發展,黨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採取許多特殊的扶持措施,使廣大少數民族群眾共用改革發展的成果,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局面,各族人民正在同心同德地為全面建設小康杜會而努力奮鬥。但是,在近期維護藏區穩定和加強反恐怖工作中,有少數單位在工作中發生違反民族政策的行為,有的機場在安檢保衛工作中以民族作為劃分對象,有的計程車、賓館、商店等出現拒載、拒住、拒賣等侵害少數民族群眾正當權益的現象,這些做法傷害了少數民族群眾的感情,引起少數民族群眾的不滿。這些問題雖然發生在少數地區和單位,但是如果任其發展,將嚴重損害民族團結,影響社會穩定,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堅決予以糾正,杜絕類似事情的發生。 國務院辦公廳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1:痛苦的一天 http://qiagaba.tibetcul.com/58271.html [ 2009-4-16 16:14:00 | By: 恰嘎巴 ] 2009年4月12日,我無法忘記的一天,這一天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一天,這一天讓我意識到自己是多麼的渺小,我的藏族同胞是多麼的可憐. 4月12日我與從故鄉來看我的女朋友去北京,到北京時已是下午六點多時,於是去找住宿之地,剛到一家賓館時,他們的服務態度非常友好,當時我還跟女朋友說:“不愧是祖國的首都,服務員的素質都這麼高”當登記時看到的我的身份證,服務員說了一句話,使我痛苦萬分.她說:“藏族人不可以住”當時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又拿出自己的學生證讓他們看,他們還是不讓我住,說要當地警察局的證明.我接連去了七八家都是一樣的回答.又氣憤又悲哀.腦子只有問號”為什麼呢?”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從此,中國的民族關係在歷史上產生了質的根本性變化,即由民族壓迫時代進入民族平等時代。 但是六十年過去了,我們卻仍然不得不面對一個悲慘的現實”藏族人不可以住”. 六十年過去了,藏族人仍然生活在種族隔離的鐐銬和種族歧視的鎖鏈之下,寸步難行,悲苦難當. 六十年過去了,在一個物質繁榮的廣闊海洋中,藏族人仍然生活在貧窮的孤島上. 六十年過去了,藏族人仍然在中國社會的角落裡枯萎憔悴. 為什麼? 為什麼? 恰嘎紮西才讓於2009/4/16在南開大學 附2:還應該再貼一張照片(雖然我已經在我的博客上貼過了),是去年北京奧運會之前,北京海澱區花園路派出所給轄區各旅店、洗浴場所的通知。
資料來源:恰嘎巴(唯色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