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以人權的名義釋放普布澤仁活佛

請以人權的名義釋放普布澤仁活佛
圖為張貼在康定縣人民法院的公告。 4月13日,中國政府發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2009—2010)》,承諾保障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包括人身權利、被羈押者的權利、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宗教信仰自由、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在人身權利方面,嚴禁刑訊逼供、嚴禁執法人員實施非法拘禁行為等;在被羈押者的權利方面,嚴防對被羈押者實施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侮辱等;在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方面,保證依法、及時、公正審理各類案件,保證案件審理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式合法等。 八天后,即4月21日,四川省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康地一位宗教領袖進行審判。對照“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讓我們來檢視作為政府的當局是以何種態度對待藏地民眾的人權;檢視作為有著國家公民之名卻無國家公民之實的藏地民眾,究竟有沒有真正的人權。具體到這位被審判的宗教領袖——普布澤仁仁波切,他是甘孜縣兩座尼姑寺——布絨朗寺和雅底寺——的仁波切。去年5月18日從家中被抓走。軍警在抄家時,聲稱發現了藏在客廳藏床下的手槍和子彈。普布澤仁仁波切及家人予以否認,於是他被銬在鐵欄杆上四天四夜,由兩名員警日夜看守,不准睡覺;並被威脅,如果拒不承認,就要抓捕他的妻子和兒子。 他還被定罪利用福利院負責人的身份侵佔福利院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價值20多萬元。而事實上,普布澤仁仁波切於1995年創辦布絨朗私立敬老福利院,撫養孤寡老人二十多名,收養多個孤兒、殘疾兒童,為了使老人們有更好的居住、生活和就醫條件,他將福利院從寺院舊房遷于縣城,重建時耗盡積蓄,賣掉自家房子,借高利貸等,投入180萬元。並且,九年來,照料所有孤寡老人的費用全都由他個人承擔。 從外媒報導以及有關國際聲援組織的報告獲悉,21日開庭審判時,普布澤仁仁波切否認對他的兩項罪行的指控,指出從他家中搜出的槍支彈藥純屬栽贓。其家人為他從北京聘請的律師認為,兩項罪行的指控都不成立,加之實施刑訊逼供,並未保障當事人的人權。儘管仁波切有憑有據,儘管律師依法力爭,但還是不能免于獲刑入獄的結果。原因何在?實則當局抓捕仁波切的真實目的,與去年5月14日,兩座尼姑寺的八十多位尼姑去縣城抗議遊行有關,所有尼姑當場就被軍警毆打、抓捕,目前已有12名獲刑,6名待判,至少60名取保候審。當局懷疑抗議事件受仁波切指使,同時為了殺一儆百,震懾四川藏區的僧俗藏人,普布澤仁仁波切被當局定性為“四川藏區最大的不穩定因素”,“必須打掉!” 非法持有槍支彈藥與職務侵佔的罪名足以令人身陷囹圄。尤其是前者,指涉的是可能涉嫌從事恐怖活動,這是非常毒辣的構陷。就像2002年10月,在康地南部深孚眾望的丹增德勒仁波切,被當局構陷成製造了七起“爆炸案”而判處死緩(後改無期徒刑)的“恐怖分子”。在全世界都以“反恐”為主流的今天,對“恐怖分子”實行嚴酷鎮壓,成了當局以“維護穩定”為名的一種方便順手的工具,全然罔顧被構陷者的人權。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堂而皇之地公佈之時,為了落實這一計畫而非停留在口頭上,請當局以人權的名義,釋放因莫須有的罪名被捕近一年、且將獲重刑的普布澤仁仁波切。並且需要警示的是,囚禁這樣一位享有極高聲譽的宗教領袖,將是未來藏地人心不穩、時局不穩的重大肇因。--2009-4-22,北京(本文為RFA自由亞洲藏語專題節目,轉載請注明。)


資料來源:唯色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