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應可軟化中國對西藏的頑固

雖然中國自然地憎恨外國對其內政的干涉,但西方對於中國似乎堅持走自己的路,表示愈來愈大的憂心,特別是它如何處理內政問題,如西藏的不安。在《耶魯全球》(YaleGlobal)兩篇討論中西的外交政策分歧系列文章的第二篇,法律系教授戴大為(Michael Davis)討論了雙方就西藏問題所產生的愈亦升高的緊張關係,最近的例子,就是中國取消與歐盟的高峰會。他注意到中方與流亡藏人的接觸磋商已經失敗。在中國三月暴力鎮壓西藏抗議活動之後,西方的一些人考慮杯葛北京奧運。之後中國就威脅,要與任何跟達賴喇嘛見面的外國領袖絕交。藏人在十一個政策領域上表達出自治的願望,包括語言、宗教、教育、環境保護、自然資源使用、及貿易。不論中國如何特殊對待香港,它積極想在它所認為擁有主權的領土上維持團結。杯葛抵制歐洲產品的懲罰行動,將只會激起對方的報復,而將流亡藏人孤立,只會讓中方要求的不合理之處更加顯著。國際之間協調合作,以說服中國認知達賴喇嘛與藏人的願望為目標,可能會真正地緩解一個正在潰爛生膿的內政問題。--《耶魯全球》 Divergence Grows Between China and the West – Part II A coordinated international response might soften Chinese intransigence over Tibet 國際合作也許可以軟化中國對西藏的頑固 Michael C. Davis YaleGlobal, 23 December 2008 香港電/中國的官員與流亡藏人對談了有關於他們故鄉的狀況多年後,他們已經清楚表明的是,他們對雙方之接觸磋商不是認真的。除非國際社會對於圖博自治採取更一致的立場,此事對圖博、對中國與世界的關係,顯然是一大惡兆。 在圖博三月起義之後,中國的官員被迫再度與達賴喇嘛重開已經進行了六年的對話。鄧小平多年前表示:「除了獨立,什麼都可以談」,而藏人早就放棄了他們早先的獨立主張多年,現在只求自治。然而在六輪的接觸之後,鄧小平的話聽起來不再真誠了,而達賴喇嘛大體上對北京已經放棄。然而三月的鎮壓,迫使他再在五月、七月、十一月重新嚐試,派代表到中國去。 然而,在奧運之後,中國政府顯得冷漠了,接觸磋商也失敗了。在過去的兩週裏,中國民眾施壓,要求歐洲領袖不可再與達賴喇嘛見面,製造出肯定未來還會再度出現的一個問題。雖然歐洲的領袖這次對這樣的壓力決定不予理會,然而國際社會有必要發展出一種一致的回應,來拒絕這樣的恐嚇,並且鼓勵中國重新思索此問題。 中國的冷漠,在最近對談的失敗裏,特別明顯。七月時中國方面要求圖博方面提出,他們所追求的在中國憲法下的自治概要,藏人的代表因此提出了《全體西藏民族實現名符其實自治的建議》(1)。這個備忘錄中詳述了圖博人民在十一個政策領域的自治「真實願望」,包括語文、文化、宗教、教育、環境保護、自然資源的使用、經濟發展與貿易、民眾的衛生、公共安全、管理外來移民方法的制度、與其他國家的宗教交流等等。這些領域都是涵蓋在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各國憲法,第四條少數民族區域自治的規範之中(2),除了公共安全、外來移民、與外國交流之外,後三者則是比較屬於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一國兩制」的香港模式的範疇。(3) 中國政府長期以來拒絕將第三十一條用在西藏,雖然該條文的語言並未提供說明為什麼不能適用於西藏。「一國兩制」的模式,據信,是承襲1950中藏所簽署的、後來失效的《十七條協議》,在該條約中,中國原來承諾要讓藏人自治。雖然有一些外國的評論家批評了藏人,認為他們要求太多,然而卻未能提出藏人應該接受比真正自治還差條件的理由何在。因為中國拒絕在目前的少數民族法律裏,提供任何程度的自治,藏人因此就結合兩種方案的一些元素,提出來一個混合的提案。 中國政府長期以來拒絕將第三十一條用在西藏,雖然該條文的語言並未提供說明為什麼不能適用於西藏。「一國兩制」的模式,據信,是承襲1950中藏所簽署的、後來失效的《十七條協議》,在該條約中,中國原來承諾要讓藏人自治。雖然有一些外國的評論家批評了藏人,認為他們要求太多,然而卻未能提出藏人應該接受比真正自治還差條件的理由何在。因為中國拒絕在目前的少數民族法律裏,提供任何程度的自治,藏人因此就提出了結合兩種方案的一些元素,提出來一個混合的提案。 與香港類似的,他們的提案包括了一個明文的主張,要求在自治權範籌中的地方法律,不必獲得中央的批准--這是現在少數民族區域自治裏被要求的--而他們與中央政府的協議的條款,不會受到中央政府單方的修改。他們更進一步尋求香港模式裏可以掌控外來移民進入藏區,以及公共安全的問題,還有在非敏感的商業與文化交流領域上,要求外交關係的控制權。這樣的自治,在國際的常規裏,對於原住民族是非常普遍而典型的,而這一點也在2007年的《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UN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裏明文作出規定。 藏人也提出要將相連的藏區結合起來。中國官員經常強調,這樣一來就會包括目前PRC四分之一領土。這些幅員遼濶、大部份都是高山區域、也往往是少雨的乾燥區,事實上都已經由PRC指定為藏區--但卻分割為十三個彼此相連的區域,而非單一。這個提案,就好像其他的一樣,是可以協商的,而中國到目前為止已經拒絕。 讓大家都很難過的,藏人的備忘錄,只換來北京的嘲笑,而且變成中方在全球所發動的孤立戰基礎。似乎,對中國而言,與藏方的對談,只是為了要引蛇出洞,讓藏人表達了真正的願望後,再讓他們徹底幻滅。2008年11月10日所發表的中國官方聲明之中,藏人所要求的「名符其實的自治」被當成是在要求「高度自治」,就像當年中國中央答應香港的一樣。中國指控藏人,說他們追求「高度自治」,就是要求「半獨立」與「變相獨立」。他們卻沒有解釋為什麼適用於香港的同樣說法,只意謂著自治,卻沒有其他。 藏人又被更進一步指控為繼續與「所謂『民運份子』、『法輪功份子』、『東突恐怖份子』 等敵對份子勾結」,然而中方卻未能提供此說法的證據。因為希望控制進入藏區的漢人外來移民,達賴喇嘛被指控為欲進行「民族清洗」。流亡政府被說成是「一小撮分裂份子」,而雙方的接觸會面被看成只是私人聚會,意在說服達賴喇嘛「放棄他的分裂活動」用的。聲明中說,「中央根本不會與達賴討論所謂的『西藏問題』,也永遠都不會『作出讓步』。」 雖然中方態度如此,然而十一月中旬在印度所舉行的流亡藏人大會,卻還是決定繼續朝真正的自治努力--也決心要中止這一系列無結果的會談,並且尋求更有效、非暴力的策略。 而這個問題將會繼續存在的證據,則由最近中方警告外國領袖不得與達賴喇嘛見面,更進一步闡明了。為了阻止法國與目前的歐盟主席尼古拉‧薩柯齊與達賴喇嘛的會面,中國取消了十二月預定舉行的、討論金融危機的中歐高峰會。同樣的恐嚇技巧已經用在德國、英國、美國、梵諦岡、波蘭、印度與捷克共和國身上--而最後一國就是下一個輪職歐盟主席的國家。 就好像今夏為了奧運火炬所引起的抗議潮一樣,中國的博客寫作者又開始呼籲抵制法貨。當中國官員要求人民「冷靜」地回應時,他們慣於操弄這種民族主義情緒的爆發已經十分明顯。然而他們對於抵制法貨可能會採取比較冷靜的態度,畢竟如此一來歐洲也可以以牙還牙,而且藏人可以要求全球抵制中國貨--這對中方來說,是比較可怕的,畢竟中國的損失會比對手還大。 達賴喇嘛很明顯地已經贏得了西方的民心。最近由《國際先鋒論壇報》(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所委託的最受歡迎世界領袖民意調查裏,發現達賴喇嘛是西歐人與美國人最尊敬的世界領袖。中國的領袖則敬陪排名末座。也許北京未能周詳考慮到他們對這位備受尊敬的西藏領袖的不禮貌攻擊會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當然,憂心著中國會進行貿易制裁的西方企業領袖,則持相反的立場,讓西方元首們陷入兩難。西方的元首可有面對中國讉責、甚至可能的商業制裁,還與達賴喇嘛見面的道德勇氣? 全世界各國的元首若能一致地行動,也許才能減輕表現出政治道德所必須付出的代價。這不應該被認為是一種陰謀,而應該被各國當作是歡迎達賴喇嘛、拒絕中國孤立他的國際合作。而這也應該伴隨更有建設性的各種工作,好讓中國明白,它對這個少數民族是有國際責任的。 戴大為(Michael C. Davis)是香港中文大學的法學教授。更進一步的分析,可見戴大為〈建立可行的西藏自治〉,2008年五月《人權季刊》第三十卷,227-58頁。英文全文,請點這裏閱讀。(Michael C. Davis, “Establishing a Workable Autonomy in Tibet", Human Rights Quarterly, Vol 30, 227-58, May 2008)。 譯注: (1)《全體西藏民族實現名符其實自治的建議》,請見唯色博客〈尊者達賴喇嘛特使與北京第八次會談,談的是什麼?〉 (2)根據新華網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文),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3)同上引文,第三十一條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懸鉤子部落格)


資料來源:戴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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