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梓:面對西藏,我們必須懺悔!

慕梓:面對西藏,我們必須懺悔! ——從公民愛國主義看西藏事件 西藏事件發生時,我正在一位忘年的知己朋友那裏。朋友歷經風雨,沈穩、淡然而不失風趣與樂觀。他在我這般年紀時正逢“八九”,是某大學的學生領袖,那段激情歲月的親歷者。朋友依稀憶起,當年也正是西藏先發生了類似於今日的衝突事件,從而揭開了東部各高校學生抗議示威的序幕,並最終發展成一場席捲全國的爭自由要民主的政治訴求運動。時隔近二十年後同樣的突發事件再度上演,而且是在臨近6月、奧運也在即的情況下——朋友不只是在追憶光輝歲月,更是在審慎中殷殷期盼:歷史能否重演?
我與朋友一樣不敢有太大奢望,回來後關注著事態的發展。在確定了自己的立場後,隨手將QQ個人簽名改?了:面對西藏,我們必須懺悔!未想到卻由此引來了些年輕聊友趾高氣揚的指斥。大意無非是,我們將他們從農奴狀態中解救出來,援助他們過上現代文明生活,他們卻鬧獨立,試圖分裂祖國,燒殺打砸搶,該懺悔的是他們!我愛我的祖國,我絕不容許地圖上那只漂亮的"雄雞"被割去一塊!我哭笑不得,繼而關注一下身邊的人和國內各大網站裏?多網民的反應後,我終於明白歷史是不會重演的——藏人的鮮血,澆鑄出的卻是又一場漢族人的"愛國"盛宴——實實在在的吃人的盛宴!而中共也做賊心虛地對西藏事件開始實行網禁——他們在害怕什??
毋庸再言聯合國兩大人權文件所明文規定的民族自決權;毋庸再言中共在西藏欠下的歷史與現實的累累血債;毋庸再言達賴喇嘛無數次重申西藏不獨立而只尋求憲政體制之下的地方自治;毋庸再言流亡者每次充滿誠意的接觸談判都被毫無誠意的中共兒戲置之;毋庸再言趁機進行打砸搶燒的都是長期心懷怨恨的下層民?而非所謂分裂者的精心策劃……在此我想問,是什?因素使我們——漢族人——能如此殘忍麻木卻又心安理得?答案便是那面迎風飄揚的虛幻旗幟:愛國主義。而在所謂的愛國主義掩蓋之下的,更是漢民族的妄自尊大和蠻橫霸道,一種極端民族主義意識。
陸蜉在《民族主義的本質》一文中說:"在一個專制集權的社會中,愛國主義、民族主義並不是一種真正的國家信仰和民族訴求,不是民?集體感情的一種由衷的抒發與內在的表達,而是國家調動其所有的媒體資源進行誤導與強加的一種結果。它們與人的感情、信仰之事毫不沾邊,是別人挖的坑,編的套,扯的謊,布的局,是專制社會精心策劃的一場聲勢浩大、頗費功力的國家陰謀,一個超出了人們有限視閾的巨大騙局。""從字面上講,愛國主義與民族主義的鼓吹肯定是?了一個國家的利和民族的益(這一點無疑使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具有了一種至少是表面上的道義基礎與道德優勢),但這只有在當統治者是國家真正意義上的代言人和代理者的情況下才會是這樣。如果統治者成了國家的霸佔者與要挾者,如果統治者僅僅是利用了民?的愚蠢'優勢'與懵懂潛力來說事,來做局,那這種愛國主義與民族主義的政經實利就只會落到權勢者的頭上,掉進權勢者的腰包。權勢者是實際利益的獲得者,而民?卻是把迷魂湯當營養液來喝的受騙者。"
正如陸蜉所言,只有當統治者是國家真正意義上的代理人時,愛國主義才具有了一定的價值意義。這讓我想起了新共和主義學者莫裏奇奧•維羅裏在《共和主義的復興及其局限》一文中,對古典共和主義著作家們的愛國理論所作的重申。他說,在古典共和主義理論家們看來,熱愛祖國是一種激情。更準確地說,它是對共和國及其公民的一種仁慈的、富於同情心的熱愛。這種激情成長于平等的公民當中,並可以轉化?一種共同善。
博愛的觀念構成了共和主義的愛國主義的核心,即將公共事務放在私人事務之前。另一位新共和主義學者昆廷 •斯金納對這種博愛精神做了更具現代意義的闡釋:"如果我們希望在政治社會中盡可能地享有自由,那?我們有充分的理由首先做品德高尚的公民,把公共利益置於個人利益或集團利益之上。"他的意思是指,?了個人的自由,公民有義務參與社會政治事務,維護正常的公共秩序——國家的自由就是公民個人的自由。無論博愛精神還是公民品德(或稱公共精神),兩者都強調公民參與社會政治事務的責任。所不同的是,斯金納在現代意義上明確指出,公共參與只是作?實現個人自由這一終極目的的一種手段。
斯金納的公共精神理論,和維羅裏在他那篇文章中所強調另一個重要概念:共同善——兩者不謀而合、相輔相成。維羅裏贊同古典共和主義作家馬基雅維裏對共同善所作的闡釋。他認?,共同善不是超越於不同群體利益的善,而是來自於不同群體在追求其各自利益時,?解決相互間的利益衝突而進行協商與妥協後的善。它很大程度上是派性鬥爭的結果。這種鬥爭不是以其中一方的完全勝利而告終,而是以雙方各自利益的妥協而告終。並且這是一種公共議事會裏言辭的鬥爭,而非刀劍的鬥爭。
我認?,公共精神是共同善的根基和歸宿。公民參與公共事務,形成不同的群體利益,上升?各自的政治訴求後便成?議會裏的唇槍舌劍,最終以協商和妥協而形成共同善。共同善也就成?了公民實現國家自由,並最終實現個人自由這一公共精神之終極目的的樞紐和保障——這便是共和主義的愛國主義,我們不妨將其稱?公民愛國主義。它並非一種自然的情感,而是良好的秩序和政治參與相結合所激發的熱情,是激情的理性化,最終指向個人自由。
回到西藏事件上,我們既不具備真正的公共精神意識,也無實現共同善的程式保障——我們仰仗的只是強力,是專政者鼓噪之下的漢族群體的狂妄蠻橫和政府的暴力鎮壓。這不是公民愛國主義,這是專政者操控的漢民族的極端民族主義意識——到底是誰在違背共和國的精神而成?了實實在在的叛國者?!
維羅裏在文章的最後主張以公民文化來超越民族文化。但我認?,這種超越必須是建立在平等、尊重、自願的基礎之上的,否則就很容易使其成?強勢民族壓迫弱勢民族的華美藉口。維羅裏似乎也意識到了這一點,在文末特別指出:"我們的共同目標是一種公民文化,但它的實現不能通過將普適的政治原則強加給民族文化,不能通過在一種共同的普適主義的政治框架中消解民族文化,也不能通過在各個民族中加強文化同化,而只能通過鼓勵多種公民傳統的各自發展。"維羅裏希望通過民族文化的相互影響和各自發展,來逐步實現公民自覺性。有必要補充的是,這種影響和發展必須有憲政程式做外部保障。我認?唯有聯邦制的安排才具有這種內外兼顧的特點,這有待進一步的思考。
中共在西藏所犯下的滔天罪孽,必將?未來憲政中國所背負。面對西藏,我們必須懺悔!到那時西藏應何去何從?這是一個必須審慎對待的難題。我想說的是,憲政中國不僅僅屬於東部漢族人,也屬於西藏人——屬於每一個具備公共精神和共同善意識的中國公民。它既包含著個人權利的維護,也包含著公共責任的履行——對憲政中國的責任。也許,公民愛國主義未嘗不是解決此類問題的一種最恰當、最現實的方略。
2008年3月19號


資料來源: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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