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噶廈

一、歷史沿革


噶廈,翻譯成中文就是『受命大臣之房』,房子當然指的是由受命大臣們組成的政府之辦公的地方。另外也有一些觀點認為噶廈的涵義是『發布命令之房子』,表示此處只發布命令而不接受命令-----即為最高的權力機構。

西藏流亡政府噶廈辦公大樓

西藏流亡政府噶廈辦公大樓


歷史上,大約公元六世紀開始的西藏贊普時代,國王被稱為「贊普」,意同「強雄」,大臣被稱為「倫」,中文《唐史 <唐史> 》等史料中記載的迎請釋迦牟尼佛像和文成公主的西藏人被稱為祿東贊,即大臣東贊之意。這個「祿」就是「倫」的另一種音譯。


公元十三世紀,西藏結束長達百餘年的分裂時期,重新建立薩迦王朝時,薩迦的統治者被稱為「貢瑪」,意為在上者,藏文中這個詞和中文的「皇帝」是對應的。所以翻譯成中文就是皇帝。其大臣被稱為「本欽」,意為「大官」。


隨後西藏經歷了帕竹王朝和仁蚌巴時代,帕竹王朝的統治者似乎沒有固定的稱呼,多被稱為「米旺」或「旺」,意為「人主」或「權威」,即人類的主人或權威的主人。


仁蚌巴時代由於表面上還服從帕竹國王,類似日本的幕府時代,因此沒有王名。


隨後建立的藏巴王朝自稱「嘉波」,意為國王,臣子為倫波。


1642年,西藏噶丹頗章政權正式建立,達賴喇嘛被稱為「貢薩欽波」,意為「偉大的至高無上者」。而平時負責行政事務的首席大臣則被稱為『第司』,意為執政官。另有國王等稱號,如固始汗、第司桑杰嘉措曾獲得持教國王和國王的稱號,固始汗的子孫也承襲這一稱號。其後的頗拉鼐等也被稱為「米旺」等。


公元1751年,七世達賴喇嘛重新從頗拉鼐的後裔手中取回政權後,直接掌握政權,並對西藏行政機構進行改革,任命四人為噶倫,即受命大臣之意,表示直接接受達賴喇嘛命令的大臣,負責日常的行政事務。由他們組成的西藏政府也就從此被稱為噶廈。噶廈是負責日常行政事務的,有時候在噶廈之上還設有「司倫」,即總理。中共入侵西藏時西藏沒有司倫,只有兩個司曹,即代總理。


1959年達賴喇嘛及噶廈成員在流亡途中得知中國政府宣布解散西藏政府,乃在西藏隆子縣宣布達賴喇嘛所領導的噶廈仍然是西藏合法的政府,噶廈將繼續行使權力,並宣布隆子宗為西藏的臨時首都,隨後噶廈在領導西藏的抵抗運動失敗後隨達賴喇嘛流亡國外,並在穆蘇里成立噶廈政府,當時下轄五個部和一個直屬單位,即宗教部、內政部、教育部、安全部、外交部和幹部管理室。


1960年4月29日,西藏噶廈達賴喇嘛搬遷到印度北部的達蘭薩拉直到現在為止。在流亡期間,噶廈的性質和職能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已經脫胎換骨變成一個代表全體西藏人民的民主政府。




二、流亡中的噶廈之變遷


西藏流亡政府的噶廈由一位首席噶倫(類似首席內閣大臣)和不超過七位的噶倫(內閣大臣)組成,在流亡期間,噶廈作為西藏流亡政府的最高行政機關,在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的領導下,負責西藏流亡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務。目前的噶廈已經是第十五屆。噶廈的變遷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從第一至九屆噶廈,這期間的噶廈還保留著不少舊西藏的傳統,噶廈成員都是由達賴喇嘛直接任命,然而由於達賴喇嘛在流亡社會引進民主制,建立人民議會,因此這期間的噶廈相當於現代民主國家的內閣制形式,在向達賴喇嘛負責的同時也向人民議會負責。


第二個階段是從第十屆到十二屆噶廈。這期間的噶廈成員不再由達賴喇嘛直接任命,而是由達賴喇嘛提出十四名以上的候選人名單,然後經由人民議會通過投票從中選出七人組成,這時的噶廈不論是形式或實質都接近於現代民主制度中的內閣制,噶廈向人民議會負責。


第三個階段是第十三屆噶廈直至現今。這一階段的噶廈成員不再由達賴喇嘛提出候選人名單,其候選人和當選者都是通過人民直接投票選舉產生的,噶廈直接向選民負責。這時候的噶廈已經是一個完全代表民意的民主政府。


這一階段噶廈與以往的噶廈不同的特點是: 


(1)候選人不再由達賴喇嘛提名,而是由人民直接提名產生。這次的選舉首席內閣大臣之方式是根據達賴喇嘛提出的建議,經人民議會第十二屆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並對《西藏流亡藏人憲章》中有關內閣大臣之選舉規定進行了修改後正式實行之。產生的辦法是先進行預選,這是人民可以提出候選人的名單,然後以得票最多者為候選人,當候選人確定後,人民再次投票從候選人中挑選一人為首席內閣部長(首席噶倫--下同)。根據< <西藏流亡憲章> >的規定,首席內閣大臣由所有享有選舉權和自由的西藏公民通過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並由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任命。


(2)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的只是首席內閣部長,當選後被任命並宣誓就職的首席內閣大臣應根據《憲章》第二十一條第三款所規定的候選人條件,要向議會提出其內閣所需要的不多於七人的內閣大臣候選人名單及簡歷和說明。若非無異議通過,由與會全體議員則對候選人以秘密投票的方式進行選舉,若得票超過與會議員的一半以上則可宣布當選。若在議會無異議通過,則由達賴喇嘛任命為內閣大臣。如果首席內閣大臣提出的內閣大臣候選人在議會未能多數通過,則首席內閣大臣要向議會相應地提出新的候選人名單。內閣責任由全體內閣集體承擔。閣員(噶倫----下同)向首席內閣部長負責。


根據《西藏流亡藏人憲章》的規定,首席內閣大臣和內閣(噶廈)除非依法提前發生變更者而外,任職期限為五年。 三、西藏流亡政府歷屆噶廈之噶倫名單


第一屆西藏內閣


首席部長﹕卓康•阿旺格列,宗教部長﹕新噶•久美多杰,外交部長﹕聶廈•土登塔巴,財政部長;噶讓•洛桑仁增


第二屆西藏內閣


首席部長﹕新噶•久美多杰,宗教部長﹕土登諾桑,教育部長;更德林•烏色堅贊,外交部長﹕聶廈•土登塔巴,內政部長;帕拉•土登雲丹,財政部長;噶讓•洛桑仁增


第三屆西藏內閣


首席部長﹕噶讓•洛桑仁增,宗教部長﹕更德林•烏色堅贊,教育部長﹕香曲才仁貢保,內政部長﹕旺德多杰


第四屆西藏內閣


首席部長﹕更德林•烏色堅贊,教育部長﹕茶仁•晉美散丹旺波,內政部長﹕旺德多杰,安全部長﹕吉雄•澤旺丹增


第五屆西藏內閣


首席部長﹕旺德多杰,教育部長﹕帕拉•土登尼勤,外交部長﹕久欽•土登南嘉,噶倫兼駐德裡代表﹕薩都•仁青敦珠,安全部長﹕達拉•彭措扎西,財政部長﹕吉雄•澤旺丹增


第六屆西藏內閣


首席部長﹕久欽•土登南嘉,教育部長﹕丹增格西,安全與外交部長﹕扎西旺堆,財政部長﹕洛桑達杰


第七屆西藏內閣


首席部長﹕久欽•土登南嘉,助理噶倫﹕哲通•丹增格杰,夏沃•洛桑達杰(分工不明),外交部長﹕扎西旺堆,安全部長;阿拉晉美倫珠,教育與衛生部長;嘉日•洛珠堅贊,財政部長;洛桑達杰


第八屆西藏內閣


首席部長﹕格桑益西,教育與衛生部長﹕杰尊貝瑪,安全、外交與新聞部長﹕哲通•丹增南嘉


第九屆西藏內閣


首席部長﹕嘉樂敦珠,宗教與衛生部長﹕格桑益西,教育部長﹕杰尊貝瑪,外交與新聞部長﹕扎西旺堆,內政與財政部長;哲通•丹增南嘉


第十屆西藏內閣


首席部長﹕哲通•丹增南嘉(1993-95),宗教部長﹕格桑益西(1993-96),教育部長﹕杰尊貝瑪(1993.2-93.7)、曲嘉•仁青龕卓(1993-96),外交與新聞部長﹕扎西旺堆(1993-96),內政部長;索南多杰(1993-96),安全部長;嘉樂敦珠(1993)、拉莫才仁(1993-96.8),衛生部長﹕曲嘉•仁青龕卓(1993-96兼),財政部長;達瓦才仁(1994-96)


第十一屆西藏內閣


首席部長﹕格桑益西(1996.3-1997)、索南多杰(1996-2001.8),宗教部長﹕格爾底仁波切•洛桑丹增(1997.4--99.3),教育部長﹕曲嘉•仁青龕卓(1996-2001.8),外交與新聞部長﹕扎西旺堆(1996-2001.8)、哲塘•澤旺秋嘉(1997.4--2001.8),內政部長;丹巴才仁(1999.9-2001.8),安全部長﹕阿拉雜益•丹增般巴(1996-98.5)、多額丹增(1996.2-97)、白瑪群覺(1998.9-2001.8),衛生部長﹕達錫•桑卡央吉(1996-2001.8),財政部長;索巴嘉措(1996-2001.8)。 注:內閣成員在職期間得分工主管多有變化,此表所列僅僅是其主要分管部門和任職時間。


第十二屆西藏內閣


首席部長兼安全、外交與新聞部長﹕桑東仁波切,宗教與教育部長﹕圖丹龍熱,內政部長﹕洛桑寧瑪,衛生與財政部長﹕洛桑寧扎, (2005年5月噶廈工作進行了重新調整﹕桑東仁波切兼安全部與內政部長。圖丹龍熱擔任衛生部長和教育部長。洛桑寧瑪擔任宗教部部長。洛桑寧扎財政與外交部部長。)


第十三屆西藏內閣


首席部長桑東仁波切兼內政部長(2006.6-)


宗教部部長:次仁平措(2006.10.5-)


衛生部部長:格桑央吉(2007.5.25-)


財政部部長:次仁東珠(2007.10.5-)


外交與新聞部部長:丹巴次仁(2006.10.5-)


教育部部長:圖丹龍熱(2006.10.5-)


安全部長:忠群額珠(200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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