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2018-01-02
在臺灣,法律扶助基金會出版“國界上的漂流者”新書發表,收錄10位在臺灣無國籍人士的心路歷程,人權團體呼籲臺灣政府正視問題,修法讓無國籍人士在臺灣有居留相關權益。
臺灣人權團體出版“國界上的漂流者”新書,收錄10位在臺灣無國籍,或曾經無國籍人士的甘苦談。不過礙於身分不能曝光等原因,28號記者會上,只有一名流亡西藏人札西慈仁現身說法。
札西慈仁表示,在台西藏人還有18人未取得身分,而他是在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2001年二度訪問臺灣,當時執政的民進黨陳水扁政府,以“特赦”一百多名流亡西藏人,作為給達賴喇嘛的“賀禮”時,取得臺灣國籍的幸運兒。
流亡藏人札西慈仁回想1998年剛到臺灣時的情況:“在臺灣我不會講中文的,也沒有身分,也沒有健保卡,所以生病的時候非常非常地痛苦,每次在路上看到員警會亂跑,因為我們長的有點不一樣、黑黑的嘛,員警他有他的工作,有些人在工地上班可是會穿西裝,因為怕員警會來抓。”
法律扶助基金會副執行長林聰賢提到在台無國籍人士估計上千人:“最大的來源,就是所謂的無國籍兒童,他可能是在臺灣的外來人口生下孩子後不知去向,這些孩子在這邊,雖然我們明明知道他可能是國外人生的,可是他的本國政府不一定承認他,他在這邊因此在臺灣沒有國籍。”
國民黨立法委員林麗蟬表示,去年“國籍法”修法成功,喜的是至少不會再製造國際人球,讓很多要取得臺灣國籍的新住民,可以先辦好歸化的程式,確定可以取得臺灣國籍之後,再回去母國放棄母國的國籍。
國民黨立法委員林麗蟬說:“最遺憾的是,你只要被法院判為你是虛偽結婚的話,你可能就被駁回國籍,而且無限期的,不是兩年、三年觀察期,是一輩子在臺灣被觀察期,我們的『國籍法』第十九條。”
臺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以“掉在法律之外的人”形容無國籍的人士,她說:“不管他是無國籍,或是尋求政治庇護的人,或者他是難民,你如果看這本書,會看到有一些個案比較幸運,已經獲得處理,取得合法身分,但是仍有一些人沒有取得合法身分的狀態。制度上面,包括難民法、移民法,可能對無國籍人士的權利都沒有一些比較明確的定義跟保障。”
為法扶基金會拍攝宣傳影片的導演盧建彰提到,他的老家在台南安平,祖先是當年與鄭成功一起上岸的家將,那個時候的鄭成功,某種程度不也是在臺灣的“難民”?他呼籲政府有責任修法保障在臺灣的無國籍人士就醫、就學、工作等權利。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夏小華 臺北報導 (責編:黃春梅/吳晶 網編: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