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他的同儕們加入他們「進藏互惠法案」(The Reciprocal Access to Tibet Act)法案,麥戈文說,「美國外交官、記者和遊客必須取得特別許可,才能進入西藏自治區,以及當中國享有赴美訪問的同時,美國人民要前往其他藏區仍受到嚴格的控制。該法案的理由很簡單,外交法的基礎,是互惠平等的訪問。雖然中國享有進入美國訪問的自由,但美國外交官、記者和遊客卻不能擁有自由訪問西藏的權利,包括藏裔美國人也無法自由地返回自己的家園探視,這完全令人無法接受。如果中國希望其公民和官員可以在美國的自由旅行,美國人也必須能夠在中國自由旅行,包括西藏。」